林下經濟走出不一樣的路,靠山吃山也能永續經營
臺灣擁有將近61%森林面積及豐富生態,不僅是重要的社會資產,同時也是各界極為關注的綠色產業寶庫。政府為了維護森林功能鼓勵造林,但農民僅靠林木收入往往不足以維生,間接導致許多國有林租地造林地疏於管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於2016 年召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等相關單位成立林下經濟推動小組,希望經由研究,盤點出適合於林下經營的森林副產物,以增加農民與山村居民收入。此外,森林周邊地區常是偏鄉所在,因此林下經濟與環境保育、山村振興等議題也有密切關聯。
林下經濟是藉助林地的生態環境,在林冠下開展複合式產業經營,甚至發展旅遊、環境教育、森林療癒,顧及林木生長及生產森林副產物,充分發揮森林環境永續經營與社會經濟的綜合效益。近年除了林下經濟之外,混農林業、社區林業與里山倡議等概念,陸續被引進臺灣並引發關注、探討及實踐。
以里山精神為指引,
整合林下經濟、社區林業等操作模式
1991年,可說是臺灣林業發展的重要分水嶺。同年,政府宣布全面禁伐天然林,代表生態保育的呼聲終於受到重視。不過要保護森林,並不表示不能在其中進行任何經濟利用。隨著林業政策轉向生態保育,為使農民不砍樹也能有收入,始有林下經濟概念提出。
林業試驗所目前正在進行《林下經濟永續經營可行性之研究》計畫,初步擬訂發展林下經濟的幾項原則,兼顧生態、經濟及社會指標,包括不影響主林木生長與水土保持,達到永續經營;作物選擇除考慮市場價值外,也須符合當地地主或原住民族的需求,以活化在地經濟,生產具地區特色產品;以及依造林作業發展適應性林下經濟,依據伐採強度及造林木生長狀況,栽植適當作物與調整管理強度。
在林下經濟引進前,臺灣對於自然環境的永續利用已有不少相關討論,例如結合農業及畜牧的混農林業(Agroforestry)。其與林下經濟的主要差別在於,臺灣推動林下經濟時傾向於運用傳統知識,並結合生態旅遊等三級產業,而不限於農業及畜牧等一級產業。
社區林業(Community Forestry)則是以社區為主體,藉由促進在地社區發展,提高在地居民支持、甚至參與林業管理,最終目的是藉由結合社區、周遭森林為在地居民帶來利益,是國際林業經營趨勢,透過培力社區參與自然資源經營,建立社區與管理單位協同經營的夥伴關係,實現社區發展與森林經營共生共榮目標。在臺灣持續參與社區林業計畫的社區,有7成以發展生態旅遊為目標,主因為森林周邊社區多擁有合適的資源條件,加上生態旅遊兼顧保育與生計的旅遊操作,可帶動社區環境、社會、經濟面向的永續發展,因而普獲各界認同,由生態旅遊切入,透過參與過程累積信任,建立夥伴關係,為社區林業發展策略。
當2010年日本愛知縣名古屋市舉辦《生物多樣性公約》第10屆締約方大會提出「里山倡議」後,在臺灣形成風潮,里山是指「社會—生態—生產地景」,農村周邊除了次生林外,也包括薪材用林、稻田、草地和埤塘等農業地景,在這些地景中以符合生物多樣性基本原則的自然方法來維持、開發社會經濟,實現自然和社會和平共存的理想狀態。可以預見林下經濟、生態旅遊、混農林業、里山倡議等概念彼此交融、發展而成的「循環經濟」,將會是未來極受矚目的趨勢。
林下經濟以里山倡議三摺法為指引(譯/陳美惠、林穎楨 設計/邱柏綱)
三摺法由六大關鍵觀點、三大原則來達成共同願景,命名由來為隱喻1張紙摺成3等分,取其一體三面之意。過往林下經濟尚未建立相關規範,因此有些推動者以里山倡議三摺法為參考,以避免造成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
林下經濟型態多樣,
推動時須注重國土保安
林下經濟顧名思義,是著重於森林副產物。各國因為自然環境與市場經濟的差異,發展出來的森林副產物也不太相同。在臺灣,林下經濟產物主要是食物與中草藥,也包括做為染料、裝飾、藝術及手工藝品、甚至生態復育等功能,再加上家禽、蜜蜂飼養、景觀利用、生態旅遊、森林療癒等多樣化模式。
臺灣發展林下經濟的必要性,在於可使森林更具多目標利用,生產安全糧食,帶給農民與山村居民穩定的經濟收入,進而讓森林價值被認真看待,而受到更多保護。不過發展林下經濟必須遵行以生態為基礎、以效益為目標的生態環境協調原則,確保林地永續利用。發展林下經濟的前提為不影響國土保安、不影響上層主要林木生長、下層林地不致裸露、可以永續經營,如果無法符合以上任何一項,就不適合發展林下經濟。
結合生產、加工與生態旅遊,
打造在地六級產業化
以社區而言,如何建立林下經濟產業呢?由於社區對於具經濟價值的森林物種,缺乏農業科技導入,因此研發林下生產技術為首要目標;其次建立森林品牌及加工研發;再以生態旅遊、環境教育活動及參訪研習等,串接林下一級生產、二級加工,以型塑社區特色之六級化產業。
以農業生產技術與產品研發併行方式,發展具在地性與獨特性的韌性農業。社區林下經濟應重視傳統生態智慧的保存,鼓勵社區將傳統知識與現代科技融合,以及學習當代自然資源管理方法,例如生態調查、監測,確保資源使用的永續性。而這些知識與技術不只可以照護社區環境,也可以擴及、運用至周圍國有林地,回饋到森林資源協同經營的實務工作上。
以分布屏東縣霧臺鄉的民族植物葳蕤為例,它雖具備經濟價值,但過往以林下採集為主,並無栽培技術。若要發展成林下作物,須由產官學研合作,整合跨領域專業,首先透過傳統知識選擇特色作物,其次導入農業科技,例如種植環境、種植技術、分析天然物成分、抗氧化力、還原力等機能性,確保基源正確,避免材料混用或誤用,為投入食品加工、生技產品開發等二級產業做準備,再輔以生態旅遊、環境教育、食農教育,實施有機農產品標章、綠色保育標章等驗證制度加值,加上產品銷售、產業鏈結等,建立林下六級產業化的在地特色。
根植於社區智慧的林下經濟,
建立協同共生關係
國外有許多依循這類路徑成功打造六級產業化的例子。例如菲律賓南達沃省(Davao del Sur)原住民近年運用其獨特的混農林業系統,為當地生態旅遊產業帶來各國遊客。首先以友善環境農法種植木瓜、香蕉、榴槤、蘭撒果、柚子、紅毛丹、芒果、山竹等高經濟作物,吸引遊客到部落採購;又利用棕櫚葉、竹桿、藤蔓、藤條等材料建造野餐小屋和小型旅社,並種植蘭花美化環境,吸引對環保屋有興趣的遊客留下來住一晚。
森林也因為有意識的保護而恢復生機,不僅土壤肥力提升,減少土石流發生率,更為野生動物提供棲地。因此,如果在林下經濟和生態旅遊之間建立協同共生關係,那麼對旅遊、友善食物與生態保育感興趣的人們都會願意造訪山村。
另一個例子是菲律賓呂宋島科迪勒拉山(Cordilleras) 水稻梯田, 在1995 年列入世界遺產後,成為熱門觀光景點。當地森林維持良好,少數族群伊富高族(Ifugao)世世代代在此耕作梯田為生。伊富高地景由公有林、私有林、蔬菜田、火耕田、稻田、梯田、公有草地與屯墾區所組成。山頂附近的公有林,扮演提供水源的重要角色;私有林散布在公有林下方,與梯田及村落呈鑲嵌分布,能減少地表水分流失、土壤侵蝕及避免水稻田堆積塵土。居民依據該地自然資源狀況,如緯度、地區等因素,在環境承載力限度下使用資源。
在印度喀拉拉邦(Kerala)瓦亞納德縣(Wayanad)偏遠農村,多數小農擁有住家庭園(homegarden)。它是一種多層次土地使用法,不同高度的植物種在住宅區附近,如同一般森林狀態,可提供食物、動物飼料、燃料、木材、藥材以及觀賞植物。傳統的混農林業是由住家庭園組成,保留農田裡的原生樹木,只砍伐林下低矮植被後種植作物。
住家庭園不僅整合作物及樹林,也飼養禽畜、魚類,建立營養循環(Nutrient Recycling),兼顧土壤保護。不同高度的作物能有效利用空間,搭配間作提升每單位土地產值。此外,住家庭園具有重要的社會文化功能,其所生長的植物,不乏宗教儀式必需品及藥用植物,這些植物不見得有商業價值,因此住家庭園成為它們最後的避難所,而兼具保種功能。
保育新思維:
日本藉友善環境農業復育朱鷺
相較於前述延續社區智慧的林下經濟案例,日本新潟縣佐渡市透過實行友善環境農業復育朱鷺族群,是比較晚進的例子。19世紀前,朱鷺廣泛分布在亞洲東部,但在2003年宣告絕種。2008年,日本環境省在曾是日本野生朱鷺最後棲地的佐渡島,執行圈養繁殖計畫,並將朱鷺重新引進本土,並輔以推廣友善環境農業,以保護朱鷺的水稻田棲地。
環境友善耕作,在佐渡市稱為「培育生命農法」(生きものを育む農法),不僅須減少使用殺蟲劑與化學肥料,還要具體營造適合朱鷺生存的環境,例如保持水田及水道有水狀態,冬季農田保持有水;設計魚梯協助魚類遷徙,或將已棄耕或休耕荒田營造成生物棲地。此外,積極推行「營造與朱鷺共存的鄉村認證制度」(朱鷺と暮らす郷づくり認証制度),只要稻米達到認證標準,就能取得標章,價格也比一般稻米還高,達到振興農業的效果。2010年,培育生命農法已推廣至700戶農家,涵蓋1,200公頃農地,是2008年該農法推行之初的3倍之多,並觀察得知於2008年及2009年野放的朱鷺前來農田覓食。
臺灣生物多樣性,
奠定林下經濟發展的良好基礎
臺灣的生物多樣性與豐富的自然環境,與其他國家相比毫不遜色,發展林下經濟可產生自給型社區特色產業或與產業結合的企業化經濟體系,不僅可以提升造林誘因,增加森林覆蓋率以減少二氧化碳、持續改善野生動物棲地,調節氣候變遷,森林也是一座糧食倉庫,其產出的經濟動植物,能減緩糧食危機與在地居民的生計問題,兼顧農民收益與自然保育的雙重功能。搭配生態旅遊推廣,也增加森林產業的美學、娛樂價值。若能在不影響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妥善發展林下經濟,不僅能兼顧山村居民生計,也能讓更多人願意認識、保護珍貴的森林資源。
文/陳美惠 屏東科技大學森林系教授 攝影/謝佩穎
豐年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