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屏東蓮霧寒害 蘇院長指示辦理現金救助 1月20日前申請
連日寒流低溫自1月7日起影響全臺,南部高雄市及屏東縣熱帶果樹受損嚴重,行政院蘇貞昌院長今(10)日在行政院李孟諺秘書長、屏東縣潘孟安縣長、農委會陳吉仲主任委員、立法院莊瑞雄立法委員、鍾佳濱立法委員、周春米立法委員及佳冬鄉農會林淑玲總幹事等人陪同下,赴屏東縣佳冬鄉關心蓮霧寒害災情,除當面慰問農民辛勞外,並指示各級政府協力儘速辦理災害救助工作。
蘇院長要求中央、地方共同合作儘速辦理救助作業
蘇貞昌院長表示,農民職災保險、農民退休金制度、農民健康保險均已完備,農業保險制度仍有不足部分,請農委會妥善規劃;日前在院會已經指示,發生寒害要主動通報各級政府,協助農民嚴防寒害,讓農民感受到「有政府會做事」的關心與照顧。蘇院長進一步指出,本次低溫已造成農業損失,要求農委會儘速依實際災損情形主動公告辦理現金救助,並積極推動農業保險,讓受損農民可以儘速獲得補償;另請農委會、地方政府及基層公所主動宣導救助措施,共同合作儘速辦理相關救助作業,儘快完成勘災與核發救助金,協助農民復耕。准此,農委會將於今日公告高雄市、屏東縣為辦理蓮霧現金救助地區,請有災損農民趕快到公所申請。
請農民於1月11日至1月20日期間至當地公所提出申請
農委會陳主委籲請農民務必在申請期限內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並請高雄市政府、屏東縣政府及所轄公所,儘速辦理勘查、抽查認定程序送中央審核撥款,讓受災農民可早日獲得現金救助。
農委會表示,今(10)日公告1月上旬寒流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為高雄市及屏東縣,作物品項為蓮霧,請農友務必於1月20日前至公所提出申請。也請高雄市政府、屏東縣政府轉知轄內基層公所,主動宣導蓮霧受災農民週知,並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 12 條規定,自本年1月11日起至1月20日止10日內,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假日照常受理,並請基層公所儘速依救助程序辦理災害救助事宜。該會並已責成各試驗改良場所組成產業技術服務團,積極指導農民復耕、施肥及病蟲害防治技術,以儘速恢復產業穩定生產經營。
另外,農委會農糧署表示,為利加速復耕,除了請公所儘速勘查拍照外,農民可以將損害情形及田區位置之背景進行拍照,並標註拍攝日期、地段地號、衛星定位等資訊,併於1月20日前向公所提出。
寒害具遲發性倘有災情請儘速向公所通報
農委會說明,由於近日農作物損害可能持續顯現,農民如發現災情顯現,請儘速向公所通報;另該會也籲請各地方政府留意其他作物受損情形並儘速辦理查報及勘災作業,倘經確認災情並經農委會公告辦理救助後,即依規定受理申請及勘查等救助工作,讓受災農民儘速復耕復建。
聯絡人:陳主任秘書啓榮
聯絡人電話:049-234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