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蕉收入保險投保至110年3月31日 請農民把握時間向當地農會投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持續推動香蕉收入保險,本年度保單投保期限至110年3月31日止,請農民把握時間。該會為擴大110年度香蕉收入保險試辦地區,除前於110年1月7日公告新增納入12個鄉(區)為試辦地區外,再於110年2月23日公告新增納入屏東縣東港鎮、麟洛鄉、九如鄉等3鄉(鎮)為試辦地區。試辦區域包括高雄市、屏東縣、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花蓮縣、臺東縣等共計49個基層農會所轄66個鄉(鎮、市、區),請有意願投保之農民把握時間向當地農會洽詢。
農糧署表示,推動香蕉收入保險係為避免農民看天吃飯,不論天災或市場因素導致區域收入減損,都能獲得一定的保障,穩定農民收入。試辦地區內種植香蕉(不分品種)農民,可依不同區域選擇每公頃20萬元至60萬元不等之收入保障額度,於保險期間(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若因價跌或量損導致區域收入低於投保之保障額度,其差額可由保險理賠來填補。
農糧署強調,109年保單原有限制香蕉種植高度須達100公分且未抽穗,致部分田區無法投保,110年保單已檢討放寬,只要投保香蕉田間植株存活率達九成即可;香蕉種植田區用地符合土地管制規定,投保面積在0.1公頃以上,填具要保書並檢附身分證、土地合法使用文件、存摺影本等,向投保香蕉田區所在地之基層農會投保,簽訂保險契約及繳納自行負擔之保險費,即可獲得保障。另受理農會亦會到田區審核,如有未善盡種植經營管理、間作、混作等非專業栽培,則無法納保。
農糧署指出,各地區保險費依收入保障額度有不同設計;且為鼓勵投保,農委會將補助一半保費,上限金額為每公頃3萬元;而各縣市政府亦有加碼補助,可減輕農民負擔。另為提高續保意願,前一年度已投保本保險未獲理賠或理賠金額低於自繳保險費者,本次續保可獲得30%之保險費折抵,例如投保戶某甲109年度自繳保險費1萬元,如未獲得理賠,繼續投保110年度保險,將可獲得3,000元之保險費折抵,即(10,000-0)*30%=3,000。另外,若香蕉遇天然災害,只要符合救助相關規定者,仍可同時申請天然災害救助金。農糧署籲請農民於110年3月31日前踴躍投保,期能藉由保險機制,以降低災害損失及維持穩定收益,並分散經營風險。
目前試辦之66個鄉鎮、市、區包括高雄市旗山區、美濃區、內門區、田寮區、杉林區、燕巢區、大寮區、六龜區、林園區、甲仙區、那瑪夏區、桃源區;屏東縣高樹鄉、里港鄉、屏東市、萬丹鄉、內埔鄉、霧台鄉、瑪家鄉、三地門鄉、竹田鄉、崁頂鄉、新埤鄉、南州鄉、佳冬鄉、枋寮鄉、春日鄉、東港鎮、麟洛鄉、九如鄉;臺中市新社區;彰化縣二水鄉;雲林縣林內鄉、莿桐鄉、斗六市、虎尾鎮、古坑鄉;嘉義縣梅山鄉、竹崎鄉、大埔鄉、番路鄉、中埔鄉、六腳鄉、鹿草鄉、大林鎮、民雄鄉、水上鄉;嘉義市東區、西區;花蓮縣壽豐鄉、鳳林鎮、萬榮鄉、光復鄉、豐濱鄉、瑞穗鄉,以及臺東縣臺東市、卑南鄉、綠島鄉、蘭嶼鄉、鹿野鄉、延平鄉、關山鎮、部分海端鄉(其管轄農會為關山鎮農會)、成功鎮、池上鄉、部分海端鄉(其管轄農會為池上鄉農會)。試辦地區之香蕉種植面積逾9千公頃,占全國總面積5成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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