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安職場太歲 廉政登錄保平安
刊登日:11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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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林區管理處於今(24)日處務會議,由處長黃群策公開表揚「110年度宣導廉政倫理事件登錄獎勵措施」心得寫作的3位獲獎同仁,除了獎品外,還有一款特別有意義、象徵點亮公務生涯的廉潔光明燈,以資獎勵。
林管處長黃群策表示,行政院為使所屬公務員執行職務,廉潔自持、公正無私及依法行政,並提升政府之清廉形象,訂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讓公務員在面對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人的饋贈財物、邀宴應酬、請託關說等情況時,明確知道應該有的作為與分際,同時能兼顧公務禮儀與親友間正常社交禮俗。
黃處長會中分享個人廉政登錄經驗,公務單位因業務拜訪受贈禮品,是否符合公務禮儀得受贈的標準,可以先諮詢機關政風單位,再決定向政風單位辦理廉政倫理事件登錄。同時,也提醒林管處同仁留意,執行公務遇到受贈財物或有參與飲宴的必要,勿因關係人身分、自以為事小或嫌麻煩而不主動報備機關知會政風單位,日後如果遇案遭受牽連造成困擾,反而後悔莫及。
黃處長期勉同仁遵循廉政倫理規範,點亮自己公務生涯的光明燈,遇有廉政倫理事件簽會或至政風室登錄,就是自安職場太歲;民間都誤以為太歲是凶神,有些同仁也以怕犯太歲心態避政風室唯恐不及,但其實太歲是守護神,發願為黎民擋災去煞。同樣地,政風室提供的廉政建議,也是為了保護大家執行公務平安,遠離不法,希望林務人員在「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的保護下,一起奔赴光明幸福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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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10/08/25
遵循廉政倫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