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膜回收三原則,剩餘資材循環零廢棄
農業用塑膠膜因產出時間與產源分散及夾雜土壤與異物等因素,致集運與去化不易,衍生違法棄置、掩埋或露天燃燒等環境污染問題,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已與地方政府合作,於去(110)年舉辦農膜回收觀摩或講習會6場次,積極向農友宣導農膜回收三原則。田間栽培使用之農膜應優先採購可回收再利用材質(如PE等),栽培使用後之廢農膜須依材質分類,並清除殘株、藤蔓及土石等異物後,將相同材質農膜妥善摺疊,同時該署亦補助農膜回收機,協助農友田間作業,提高田間回收效率。
農膜回收三原則,循環再利用
農糧署表示,使用過的農膜,因後續清潔、整理成本考量,清理業者回收意願相對較低,如任其堆置在垃圾場或路邊,甚至露天燃燒,除有礙觀瞻外,也容易造成周遭環境的負擔及空氣污染。該署從推廣「農膜回收三原則」(如圖卡)著手,盼農友做好農膜前處理工作,增加清理業者回收意願。去年分別於苗栗縣、南投縣、高雄市及桃園市等地辦理6場次宣導觀摩或講習會,本(111)年將持續加強推動辦理。
該署進一步說明農膜回收三原則為「天氣好且土壤乾燥時回收」、「清除殘株、石子及抖落砂土等異物」、「捆好、摺疊整齊,並依材質分類」,依循三原則做好回收前處理工作,將有利於環保署所協調之地方環保單位(含公所清潔隊)能順利載運,及再利用業者清運,提升農膜回收再利用率,為綠色永續農業盡一份心力。
補助農膜回收機,回收工作事半功倍
農糧署補充說明,農膜回收機可一次到位完成初步清潔及摺疊工作,有助提升農膜田間回收之工作效率,該署已規劃補助農友購買農膜回收機,由農友個人申請,每部補助1/3;由農民團體申請(如合作社、農會、產銷班等),每部補助1/2,如有需求可透過當地農會提出申請,由農糧署各區分署協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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