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為保障毛小孩用藥權益 簡化獸醫診療機構取得診治犬貓及非經濟動物疾病所需用藥取得方式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為充足國內犬、貓及非經濟動物診治疾病用藥,該會於昨(4)日召開「動物診療機構診治犬貓用藥精進方案專家會議」,邀集國內5所獸醫學院(系)、獸醫師團體及動物用藥品商業團體等各界專家,共同商討獸醫診療機構取得診治犬貓及非經濟動物疾病所需用藥取得方式精進及簡化程序事宜,並達成以下共識:
一、研議簡化犬貓及非經濟動物用藥品檢驗登記事宜。
二、簡化專案申請自國外輸入之動物用藥品:
修正「輸入動物用藥品樣品贈品管理辦法」及其核釋令,申請時免檢附「輸出國販賣業許可證明影本」及「原廠同意經銷商/零售商之販售證明影本或來自原廠公開認可經銷商之產品來源證明」等文件,並增訂得由獸醫師公會團體辦理統籌輸入與儲備專案進口動物用藥品,及獸醫診療機構間必要時得借調藥品之規定。
三、人用藥品轉供動物使用:
持續與衛生福利部研商滾動檢討,增列獸醫診療所需使用人用藥品「獸醫師專案申請人用藥品治療動物之暫行替代品項」、簡化「寵物緊急需用人藥治療平臺」流程,以及規劃依據動物保護法研訂動保用藥相關管理辦法草案。
農委會補充,昨日會議中與國內5所獸醫學院(系)、獸醫師團體及動物用藥品商業團體等各界專家充分溝通,並依據業界意見修正「輸入動物用藥品樣品贈品管理辦法」及其核釋令,簡化應檢附的證明文件將可大幅縮短申請的時間與流程;另於前開辦法中增訂由獸醫師公會團體辦理統籌輸入與儲備專案進口動物用藥品,未來可由獸醫師公會團體協助獸醫診療機構代為申請,並視實際需求儲備專案進口的動物用藥品,讓獸醫診療機構於緊急診療需要時,可直接向獸醫師公會團體調用,以保障毛小孩健康需求。
農委會表示,為增進動物用藥品及維護動物健康,該會將持續與獸醫師團體、獸醫學術界及動物用藥品業者共同審視犬貓醫療用藥需求,適時檢討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並持續與衛福部、人藥與動物用藥品業者及獸醫師與藥師團體共商推動人用藥品轉供犬貓及非經濟動物醫療用事宜,期與世界接軌,共同為維護毛小孩的健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