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OECD農業政策觀測與評估報告
文章來源 : 台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2017/11/09
由本中心王惠正、鄞鳳儀編譯
本文係摘譯2017年OECD農業政策觀測與評估報告(OECD, 2017),報告內容就OECD農業政策觀測緣起與各國農業政策發展、各國農業支持程度概況進行簡要分析,最後在報告中提出七大方向農業政策建議及對我國的政策意涵。
本文涉及52個國家約占全球農業附加價值的三分之二。各國所分享的農業部門目標包括確保食品和營養安全、使生產者能夠透過開放和透明的全球貿易體系改善他們的生活水準、促進永續的生產力成長和資源利用、緩解與調適氣候變遷、建立適應不同風險的能力、提供公共財和生態系統服務、促進成長和發展等。各國需要確保農業和糧食政策與經濟政策相結合,例如與社會安全、經濟發展及鄉村產業有關的政策。
本文針對上述目標所面臨的機會與挑戰提出以下七點建議:
一、各國需要確保農業和糧食政策應與經濟政策相結合,例如與社會安全、經濟發展及鄉村產業有關的政策。
二、各國需努力提供農業的基礎建設及服務,藉此可展現社會淨利益。此外,必須善加界定功能性農業創新系統,並投資在人力資本(教育和技能培訓)和實體基礎設施(包括數位科技)、創新、知識和資訊系統、生物安全檢測和控制系統等方面,以利農業部門因應未來的挑戰和機會。
三、市場價格支持政策應減少並逐步消除,以確保國內市場和國際貿易體系發揮功能,並加強最貧困者的糧食安全。
四、各國應減少對環境有害的產量給付和投入補貼,因政府預算使用係無效率的,且無法以最有效的方式實現預期的政策成果,將導致資源的不永續利用。因此,應考慮針對想要達成的結果定制其他替代政策。
五、各國應制定風險管理政策,並以透明和可操作的方式定義一般經營風險、市場風險和巨災風險之間的限制。政府支持應著重於巨災風險。農民也需提高自立程度及因應溫度遽變和豪大雨雪等極端天氣常態化的氣候變遷現象。政府也應發揮積極作用,為農民和民營部門提供有關氣候和市場風險的資訊,以利促進風險管理戰略的發展。
六、為促進直接給付的效率,各國應尋求解決導致農業持續低收入的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s),並了解農家與非農家的差異,而不僅是提供全面的所得支持。充分了解農家的財務狀況,對於確定具體的政策目標和相關政策工具至關重要。
七、政府在設計給付措施時也需要明確界定非市場財和服務,以改善環境績效、動物福祉及其他社會關切事項。然而,非市場財和服務的資訊可能不易取得,但現代資訊科技將克服替代變數及資料取得不易的缺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