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中國家對WTO農業境內支持議題之觀點分析
The WTO’s Agriculture Domestic Supports Negotiations
文章來源 : 台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2017/09/12
由本中心鄞鳳儀編譯
此報告為開發中國家組成之跨政府組織南方中心(South Centre)於2017年提出之分析文件,旨在針對近年WTO農業談判中境內支持議題上,有將焦點轉移至對開發中國家要求更多削減承諾的現象,提供相關歷史背景、問題分析,及概述從2008年第四版修正草案(Rev.4)至2016年7月提交的重要提案內容,並為未來在境內支持議題上,如何為開發中及低度開發會員國提供共同利益提出策略性的思考架構。
首先,報告指出烏拉圭回合後開放農產品市場進入及受補貼的低價食品大量湧入,使得部分開發中國家已成為糧食淨進口國,一方面對國內生產者產生了巨大的負面影響,並對糧食安全和農村就業產生威脅。另一方面,報告指出了依據烏拉圭協議的談判結果造成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的不平等現象:
1. 已開發國家獲授權之農業境內總支持(AMS)金額遠高於開發中國家,且歸屬於綠色措施下的補貼額每年仍持續上升中,形成開發中與已開發國家間的持續失衡,特別在人均總補貼額上形成極端差距之現象。
2. 部分成員國可以使用不受限制的綠箱措施(如直接給付、與產量脫鉤的所得給付)來補貼,然而這些方案不見得適合開發中國家的需求和能力,或者只能有限度的提供支持。
3. 具有AMS權利的成員國在特定產品別的補貼幾乎不受限制,然而開發中國家對特定產品補貼上限則受到微量比例的10%的限制。
4. 在糧食安全目的公共儲糧(PSH)規則中對於合理的生產量(eligible production)的認定方式,容易造成與實際採購量脫鉤的計算方式。
其次,報告列舉近年許多提案試圖從根本的規則改變境內支持談判的內容,尤其對開發中國家的削減境內支持要求比在第4版修正草案中更多。在Rev. 4中,一項重要原則是,境內支持的削減(例如,削減OTDS,AMS削減等)只適用於烏拉圭回合(主要是已開發國家)擁有AMS權利的成員國。但大多數開發中國家,因於入會期間未保留AMS權利,故不在削減之列。
近年許多提案,透過調整對造成貿易扭曲之境內總支持(Overall Trade-Distorting Domestic Support, OTDS)基礎計算方式、或農業協定第六條整體的規範而對微量比例(de minimis)(de minimis)進行限縮;或調整農業協定(AoA)第六條整體的規範來限縮AoA第6.2款投資補貼對低度開發或開發中國家的特殊及差別待遇。報告並指出這些提案對於開發中國家的影響遠大於已開發國家。
報告進一步指出,通過使用農業生產總額(Value of production, VoP)的百分比來管制境內支持的提案,並未考慮到VoP是由一個國家的通貨膨脹及農業生產力水平共同決定的。且根據VoP的百分比限制上限的規則,會造成各會員國在人均補貼上巨大的差距,特別對農業勞動力人口高的開發中國家甚為不公平。報告計算中指出美國在4% VoP的補貼上限相當於平均對每個農民補貼上限6,698美元,而印度在14% VoP的水平下平均每農民卻只能獲最多177美元的補貼。
報告強調Rev.4草案為各會員國十年談判後取得的微妙平衡,未來境內支持議題的談判仍應繼續維持此平衡,並呼籲未來談判應將糧食安全、對低度開發及開發中國家的特殊和差別待遇視為談判的整體要素,以及考慮到實施改革方案對最不發達國家和糧食淨進口開發中國家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
報告出處:
South Center Analytical Note(2017) , The WTO’s Agriculture Domestic Supports Negotiations , From: https://www.southcentre.int/analytical-note-january-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