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簡析WTO「印尼農畜產品進口管理措施」爭端解決案
刊登日:106/02/24
文章來源 : 台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2017/02/24
本報告由本中心黃品嘉摘錄
本文簡介2015年12月下旬美國、紐西蘭兩國針對印尼修改農畜產品進口管理措施而提起之爭端解決案。
美紐指控印尼的諸項措施已經損害其農產貿易利益,印尼則對其採取的進口管理措施提出說法,認為係為維護公共道德及人類、動物或植物生命或健康所必要,故符合GATT 1994第20條一般性例外原則,然而並未獲小組認同。印尼獲判敗訴。
作者認為,或可藉由本案推斷,除非能就諸項管理措施提出明確的科學證據,足以佐證其必要性及正當性,否則未來GATT 1994之一般例外規定將更難為會員所適用。另外,由於印尼為我第8大農產品出口市場,推測印尼將因於本案敗訴而修改現行進口管理措施,或許有利於我國拓展新南向政策之成效。
報告連結:簡析WTO「印尼農畜產品進口管理措施」爭端解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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