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The United States WTO Complaint on China’s Agricultural Domestic Support: Preliminary Observations
刊登日:106/01/26
文章來源 : 台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2017/01/26
本報告由本中心黃品嘉摘錄
2016年9月,美國稱2012-2015年間中國對小麥、玉米和大米的補助超過WTO農業協定標準,對此,WTO在2017年1月成立爭端解決小組。本次調查涉及了雙方對於名詞上面的認定與計算方式,還有是否完全符合協議內容。而本文主要檢視了本次爭端解決機制裁決的要素,尤其是制定的官方價格及適用官方價格的產品數量這兩個概念的使用。 據本研究估算,四年間中國對小麥及玉米之價格補貼確超過中國於協議中所承諾之「總產出8.5%」;但米只有在採用碾米的官方價格時,才有超過標準。2015年超過數量的補貼金額約美金670億,但若補貼數量在限額內,補貼金額則約190億美金。 作者指出,儘管各經貿組織對於市場價格支持措施之規範有些許差異,但WTO規範應該能對各成員國特定的國內支持規範造成影響,各成員國為了達成協議的內容,必須約束自己的補貼政策,或是衍伸不同措施以取代直接制定官方價格。 報告連結:The United States WTO Complaint on China’s Agricultural Domestic Support: Preliminary Observ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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