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廢園轉作 全年皆可受理申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研究證實,檳榔籽屬第一類致癌物,即使不含任何添加物的檳榔籽也會致癌。為預防口腔癌症發生,該署配合中央癌症防治政策及維護國民健康,研提「112-115年檳榔廢園及轉作方案」,鼓勵檳榔廢園轉作。舉凡平地或山坡地種植檳榔之農牧用地皆可參與檳榔廢園及轉作,受理時間為112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全年皆可申請)。有意願申請的檳榔農友可攜帶身分證及農地所有權狀等資料,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前開資訊可至農糧署網頁(www.afa.gov.tw/首頁/農糧業務/檳榔廢園及轉作專區)查詢或洽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或縣(市)政府。
維護農友收益提高經營彈性
農糧署說明,為配合農時及維護農友收益,並提升經營彈性,農友可選擇廢園轉作同時進行或先種植轉作作物再廢園,參與檳榔廢園可補助15萬元/公頃,倘又轉作推薦作物,在山坡地範圍內可再補助田間管理費10萬元/公頃,合計補助25萬元;山坡地範圍外補助田間管理費5萬元/公頃,合計補助20萬元;倘農友為經營需要得分年(至多3年)執行廢園轉作。該署進一步說明,為符合多元化消費需求及提高農友參與意願,針對轉作品項均有滾動檢討,轉作作物係經試驗改良場所,或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推薦無產銷之虞並符合適地適種,且有契作收購之作物。目前推薦作物包括油茶、油柑、綠竹筍、茶、咖啡、可可、羅漢松、牛角瓜、黃梔子、牛樟、獼猴桃、酪梨、山竹、榴槤、紅毛丹、板栗、新興柑桔類、牛奶果及臺灣香檬等19項作物,任農友選種。
推動檳榔廢園轉作永續經營你我家園
農糧署指出,嚼食檳榔有害健康,農友廢除檳榔園不僅有利國人健康,轉作後更可增加多元收益。另為加速縮減種植面積,將持續加強從各面向向消費者宣導嚼食檳榔對健康危害,從根本減少消費需求。為112-115年順利推動輔導檳榔農友廢園轉作,訂於111年12月12日起於屏東及嘉義主要產區辦理5場次檳榔廢園轉作推廣說明會,說明檳榔廢園轉作政策及轉作物產業輔導措施,也歡迎民眾闔家前往參加,一同「識檳、拒檳、戒檳」!
聯絡人:姚副署長志旺
聯絡人電話:049-23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