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及印度針對削減特定產品AMS補貼之提案
文章來源 : 台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2018/06/26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編譯
中國和印度要求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會員國立即推動農業補貼之「琥珀色措施」(amber box)改革(WTD, 2018/02/22)。(註:琥珀色措施係指具價格支持效果之農業補貼類型,被視為最具貿易扭曲效果,故依據現行WTO農業協定,是必須計入農業境內總支持(Aggregate measurement of support, AMS),有補貼金額上限的限制。)
中國和印度在其所提的一份限閱文件中表示,大多數開發中國家針對特定產品所提供的「琥珀色措施」補貼金額不能超過微量比例限制(de minimis limit),但已開發國家會員及部分先進的開發中國家卻可免受微量比例限制。(註:開發中國家的微量比例為個別產品生產值(value of production, VoP)的10%,已開發國家則為5%;中國加入WTO最終承諾約束水準(名列於中國入會承諾表CLII第4部分第1節,specified in Section I of Part IV of its Schedule CLII),針對特定產品(例如稻米、小麥及玉米等)境內支持為8.5%之微量補貼水準)
中國和印度指出,美國、歐盟、瑞士、挪威和加拿大以及部分其他國家即享有這個「顯著的彈性」,使其能針對特定產品提供大量具貿易扭曲效果的農業補貼,也因此,包括美國和歐盟在內的部分工業國家便可將其具貿易扭曲效果的農業補貼集中在少數產品上。
中國和印度表示,任何有意義的農業補貼改革都必須解決已開發國家及多數開發中國家之間的不對等性問題。
主要工業國家必須同意設定特定產品AMS的補貼金額上限,削減超過其微量比例外的補貼金額。這將是改革過程中最重要和有所進展的第一步。中國和印度針對削減超過微量比例的「特定農產品AMS」補貼金額提出漸進步驟:
步驟1:以截至2018年12月已開發國家會員國所通報WTO之最近三年農業境內支持通知文件為基礎,分別計算當中每一項農產品之特定產品AMS補貼金額占該產品生產值的三年平均比率,並作為該會員國每一項農產品之特定產品AMS起始補貼比率。若已開發國家會員某受關切農產品的特定產品AMS起始補貼比率低於微量比例,則自2019年第一天起,將以微量比例作為該特定產品AMS的補貼上限。
步驟2:已開發國家會員某受關切農產品的特定產品AMS起始補貼比率超過微量比例,則自2019年第一天起,應以逐年平均削減方式,至202X年,將其特定產品AMS起始補貼比率與10%之差額,削減一半幅度。
步驟3:已開發國家會員某受關切農產品的特定產品AMS起始補貼比率超過10%,則應以逐年平均削減方式,至202Y年第一天,將其特定產品AMS自起始補貼比率削減至10%以下。
步驟4:已開發國家會員某受關切農產品的特定產品AMS起始補貼比率超過5%,則應以逐年平均削減方式,至202Z年第一天,將其特定產品AMS自起始補貼比率削減至5%以下。
對於開發中國家會員某受關切農產品的特定產品AMS起始補貼比率超過微量比例者,應基於特殊與差別待遇來建立其削減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