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稻米產業政策,實質保障稻農收益
針對雲林縣政府3月14日發布新聞建議提高公糧收購價格乙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說明,基於稻米產業永續發展,首要為積極調整產業結構,加速平衡供需,方可實質提振產地穀價及嘉惠農民收益,並可避免因提高公糧收購價格致推升種稻誘因,反而加劇生產過剩造成穀賤傷農情形。
稻作近年超產年約20萬公噸糙米量,亟需平穩供需
農糧署表示,受國人飲食習慣西化、外食選擇多元等消費需求衰退影響,近年國內水稻生產呈現供過於求情形,折算糙米量每年超產約20萬公噸。考量水稻有公糧收購、災害穀收購及水稻收入保險等確保農民收益措施,為國內相對有收益保障之作物,倘再提高公糧收購價格,將提高種稻誘因,加劇生產過剩狀況,反而影響產地穀價及稻農收益,不利稻米產業發展。
加速調整稻米產業結構,實質提高產地穀價及農民收益
農糧署說明,為加速調整稻米產業結構,並兼顧農耕環境永續、降低農民生產成本及增加農民收益,自110年起推動基期年農地稻作四選三措施,輔導農民在連續4個期作中,自由選擇1個期作轉作水稻以外作物或辦理生產環境維護(即俗稱的休耕),不僅合理調減稻作面積平衡供需、提振產地穀價及提高農民收益,並可避免連作水稻衍生病蟲害加劇及土壤肥力不均情形,有助降低農民用肥及施藥成本,對農耕環境更為友善。另外,農委會也提供綠色環境給付,鼓勵稻田轉作種植具進口替代、外銷潛力或地方特色等轉(契)作作物,或辦理生產環境維護,及搭配大區輪作節水獎勵,除提高稻作轉出誘因,也有助於節省農業用水,降低停灌風險,並可紓緩稻米生產過剩問題,穩定市場供需及稻米價格。
農糧署指出,111年推動稻米產業調整到位,全年稻作面積較往年減少約3萬公頃,產地濕稻穀價格都維持在每百台斤1,000元以上,第二期作新期溼稻穀價格更有高達1,100元以上情形,為近5年最高,實質提高產地穀價及農民收益,並適度降低農友對公糧收購之依賴。
農糧署強調,綠色環境給付、基期年農地稻作四選三及大區輪作等產業輔導措施,除可調節稻作面積、穩定產地穀價,並可降低缺水停灌及稻農生產風險,中央地方應齊心配合推動,方為農民及農業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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