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努颱風造成農損 農業部協助農民度過難關
卡努颱風造成中部地區農業災損,農業部長陳吉仲昨日前往南投災區瞭解農損情形,指示相關救助措施從速處理。農業部今(9)日召開會議後,依據災損情形於112年8月9日公告南投縣仁愛鄉之農產業全部品項、畜牧類之雞、畜禽舍及埔里鎮之木瓜、苦瓜、百香果、絲瓜;臺中市后里區、外埔區、大甲區之苦瓜;高雄市桃源區、六龜區之改良種芒果等農畜產品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的地區與品項,並籲請受災農民儘速至公所申請。此外,卡努颱風造成南投地區嚴重農業災損,為協助農民迅速恢復生產,農業部綜合受災地區天氣情況與農作物受損情況,於是日同步公告嚴重受損農作物品項如蔬菜、百香果、桃、百合,採簡化勘查方式,俾基層公所加速辦理救助事宜。
簡化勘查作業,優先協助災後復耕
農業部依據受災嚴重地區之降雨量、災損情形及現場勘查結果,112年8月9日依據救助辦法規定公告南投縣仁愛鄉、埔里鎮現金救助採取簡化勘查措施之作物品項,農民曾於最近一年度,以申請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土地參與下列農業政策之一有案者,基層公所得免勘查,(一)參加綠色環境給付計畫,領有農業環境基本給付、轉(契)作獎勵、生產環境維護給付及大專業農轉(契)作獎勵等相關給付。(二)通過農糧作物產銷履歷驗證。(三)領有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四)領有農產業保險補助保險費。農民亦可使用農業部開發之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 拍照,成功上傳者,做為客觀種植之證明文件。倘受災農民無上開種植客觀證明文件,為使勘查更有效率,並掌握救助時效,基層公所受理申請救助案件之勘查方式,以抽樣20%以上之申請案件為之。
農業部提供低利貸款,啟動技術服務產業輔導機制
對於本次受災之農民除提供現金救助外,有復耕、復建資金需求之農民,農業部也提供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並加速審查,以協助受災農共同度過難關。
因應本次災損,該部也啟動農業技術服務團,協助災後輔導工作,受災農友可洽請農業部相關試驗改良場所暨相關單位詢問,由專家提供技術輔導,減少災害損失。
因颱風過後受西南風影響,中南部連續降雨倘對於農作物將產生延遲性受損,農業部會依據作物受損情形公告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以協助農民復耕。農業部最後強調如農民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如交通中斷或通訊中斷等),未能於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者,得於原因消滅後10日內,依行政程序法第50條規定向公所申請回復原狀,由公所覈實認定後,逕予受理,請農民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