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兩岸農產貿易關係之演變與展望(上)
刊登日:104/06/25
文章來源 : 台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2015/06/25
一 . 前言臺灣與中國大陸皆為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會員,依照WTO規範與原則,原應互相給予對方最惠國待遇(Most Favored National, MFN),惟考量兩岸經濟量體懸殊、同類產品價差大,開放中國大陸農產品可能對臺灣農業造成衝擊,爰我國在加入WTO後,繼續管制中國大陸部分農產品進口,並未給予中國大陸最惠國待遇(中國大陸對臺灣農產品並無限制)。在兩岸特殊的政經關係下,農產貿易良性發展與正常化等議題,一向是各界關注的焦點,對此,本文將探討兩岸農產貿易關係的演變,並審視未來發展。
二 . 兩岸農產貿易關係之演變
(一)兩岸加入WTO前(1989-2001年)
中國大陸與臺灣於2001年12月及2002年1月先後加入WTO,在此之前,我國於1988年8月成立「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任務編組,協調各主管機關處理中國大陸事務,並逐步開放中國大陸產品進口。針對兩岸貿易往來,經濟部於1993年4月訂定實施「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規範兩岸貿易應以間接方式為之,因此,在2002年進一步放寬兩岸可直接貿易以前,我與中國大陸之貿易多透過香港做為轉口。
我國加入WTO前,對多項重要農產品採取禁止進口或限制地區進口等保護措施,對於中國大陸農產品進口則採取更多限制措施;以2001年為例,當時我農產品稅項共計2,092項(10位碼),其中即有多達1,603項(占76.6%)管制自中國大陸進口。
兩岸加入WTO前,雙邊農產貿易情形如下:
1.臺灣農產品銷陸金額偏低,我對陸農產貿易逆差持續擴大:在1989年至2001年期間,臺灣自中國大陸進口農產品總金額約35.51億美元,至於臺灣農產品銷陸則僅有1.99億美元(如附表一);我對中國大陸農產貿易逆差由1989年0.76億美元,持續增加至2001年達2.14億美元。
2.臺灣對中國大陸之農產貿易占對全球比例不大:1989年至2001年間,兩岸農產貿易交流仍屬有限,我對中國大陸的農產品進、出口總額僅占對全球之2.4%(進、出口比例分別為3.5%及0.4%),比例偏低;中國大陸在此階段為我農產品第7大進口來源、第18大農產品出口市場。
3.兩岸農產貿易主要品項多為工業產品之加工原料:此階段臺灣自中國大陸進口之主要農產品包括羽毛及羽絨(約占15.6%)、闊葉樹木漿材(9.3%)、闊葉樹製材(6.1%)、棉花(5.6%)及牛皮(5.4%)等,銷陸主要農產品則為牛皮(55.3%)、豬皮(14.0%)、西瓜種籽(3.0%)、闊葉樹製材(2.7%)及馬拉巴栗(1.6%)等(如附表二);這些兩岸農產貿易主要品項多為工業產品所需原料,顯見當時兩岸農產貿易交流仍以促進工業發展為主要需求。
(二)兩岸加入WTO後至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前(2002-2010年)
兩岸加入WTO後,雙邊經貿逐漸開放,經濟部於2001年11月及2002年2月兩度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5條,允許兩岸貿易得以直接方式為之,但物品運輸仍應經由第三地;本項修正雖放寬我國與中國大陸業者可直接從事貿易,但貨物仍須經由第三轉運,直到2008年12月方刪除該條文,兩岸貿易運輸才得以直接進行,農產貿易也因而更為暢旺。
兩岸加入WTO後,我政府分階段檢討開放中國大陸部分農產品進口,直到2008年以後才不再開放。歷年來管制中國大陸農產品進口之項數統計如次:
1.2001年(加入WTO前):我農產品稅項共計2,092項(10位碼),其中1,603項管制自中國大陸進口。
2.2003年:農產品稅項共計2,349項(因加入WTO承諾有所調整),其中956項管制進口。
3.2007年:農產品稅項共計2,241項(因稅則修正而有所調整),其中829項管制進口。
4.2008年5月20日:農產品稅項共計2,246項(因稅則修正而有所調整),其中830項管制進口,自此未再開放(2015年因稅則修正,管制農產品共有968項,占農產品總稅項2,650項之36.5%)。
鑒於在國內供需失衡及特殊需求下,仍有專案進口中國大陸管制產品之需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爰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於1996年公告因「國內無產製」、「特殊需要」或「少量輸入」等理由,申請人得敘明理由向該局專案申請自中國大陸專易進口管制產品。藉由此一申請管道,歷年來經由經濟部同意專案進口之農產品有梨穗、牡丹花植株、去殼蕎麥、船用餅乾、飼料添加物等,至於未符合專案進口條件而不同意者,則有木耳、香菇、紅豆、花生、茶葉等多項產品。
雖然臺灣對中國大陸部分農產品採取管制措施,但中國大陸對臺灣農產品進口則無限制,並自2005年起陸續給予我釋迦、芒果等34種農產品零關稅優惠。由於中國大陸在此一階段單方面給予我多項農產品關稅優惠,加上兩岸開放直航、兩岸於2009年簽署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以及中國大陸自2008年至2011年間陸續開放臺灣活魚運搬船直航到香港及大陸共計23個港口等政策效果,臺灣農產品銷陸金額已有顯著增加。
兩岸於2010年6月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進一步深化雙邊經貿關係,在兩岸於加入WTO後到簽署ECFA階段,雙邊農產貿易情形如下:
1.臺灣農產品銷陸金額逐漸提高,惟自中國大陸進口也相對增加,我對陸農產貿易仍持續呈現逆差:以2002年至2010年計算,9年間我自中國大陸進口農產品總金額約50.52億美元,至於銷陸則為30.89億美元。2002年我對陸農產貿易逆差為3.01億美元,至2008年仍有2.81億美元之逆差,惟自2009年起兩岸農產貿易逆差開始明顯減少,2010年已降為1.30億美元。
2.中國大陸成為臺灣農產貿易重要夥伴:此一階段兩岸農產貿易逐漸展開交流,我對中國大陸的農產品進、出口總額占對全球比例達6.8%,其中進口比例為5.7%,出口比例更由前一階段(1989-2001年)之0.4%大幅提高為9.9%;中國大陸在此階段已成為我農產品第4大進口來源(僅次於美國、澳大利亞及日本)、第4大農產品出口市場(僅次於日本、香港及美國)。
3.兩岸農產貿易主要品項有明顯變化:此階段臺灣自中國大陸進口之主要農產品包括羽毛及羽絨(約占5.9%)、酒類(4.7%)、闊葉樹木漿材(3.4%)、牛皮(3.1%)及奶粉及粉塊(2.7%)等,銷陸主要農產品則為牛皮(33.8%)、羽毛及羽絨(6.7%)、豬皮(3.5%)、冷凍魷魚(2.1%)及羊毛(2.0%)等(如附表三);此階段臺灣開始自中國大陸大量進口酒類(啤酒)與奶粉(主要為小包裝調製奶粉,自2008年中國大陸發生毒奶粉事件後,我即未再自中國大陸進口奶粉)等食品,至於出口方面,主要銷陸農產品除仍以牛皮為大宗外,包括冷凍魷魚、酒類、活石斑魚等農產品外銷中國大陸均有大幅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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