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爭端解決小組裁定美國對中國補貼小麥和稻米的控訴案勝訴
文章來源 : 台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2019/03/21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編譯
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爭端解決小組裁定美國對中國補貼小麥和稻米的控訴案勝訴。
於今(2019)年2月28日公布的一項裁決中,WTO爭端解決小組發現在2012年至2015年期間,中國對小麥、硬秈稻(在來米)和稉稻(蓬萊米)的農業補貼超過其在WTO境內支持之限制。
但WTO爭端解決小組拒絕裁定中國對玉米農民補貼的控訴案,理由是在美國啟動爭端前該爭議補貼措施已結束。
美國貿易代表萊特海澤(Robert Lighthizer)對此裁決案表示滿意,並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美國證實了中國多年來對其國內糧食生產者提供政府支持遠超過中國加入WTO時承諾之微量補貼之上限。中國的過度補貼限制了美國農民向中國出口世界級產品的機會。並盼中國迅速履行其WTO義務。」
在美中雙邊諮商失敗後,美國於2016年將此控訴案提交至WTO爭端解決小組。
在確認計算中國對小麥、硬秈稻(在來米)和稉稻(蓬萊米)的市場價格支持(Market Price Support, MPS)所需的所有組成要素後,WTO爭端解決小組獲得的結論是,自2012年至2015年期間,中國對該等產品之補貼皆超過8.5%的微量補貼(de minimis)水準。
WTO爭端解決小組裁定,由於中國的境內支持水準超過其微量補貼水準,而且也超過明訂在中國第152號減讓表第四部分第一節所規定為「零」的中國境內支持承諾水準。在此基礎之上,WTO爭端解決小組獲得的結論是,中國的行為不符合WTO農業協定第3條第2項和第6條第3項規定之義務。
在中國對玉米的MPS案,WTO爭端解決小組發現,在2015年玉米收成後,中國已取消爭議措施中的一個基本要素,即中國政府的玉米收購價格。因此,WTO爭端解決小組發現,在美國啟動爭端前,中國對玉米的MPS措施已結束。
爭端解決機構(Dispute Settlement Body, DSB)將在20至60天內採行爭端解決小組報告,除非DSB一致決定不採行該報告,或者中國或美國任一方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