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臺南市龍眼、荔枝受2月高溫花期失調 3月27日至4月8日受理現金救助申請
刊登日:11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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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臺南地區氣溫變化大,較之往年同期氣溫偏高,又臺南市龍眼、荔枝去年為豐產年,導致今年花芽分化條件較嚴苛。經四方勘災小組現場會勘,正值抽花穗期及開花期的龍眼、荔枝,葉梢及帶葉花序大量抽生,已達到天然災害救助標準。農業部於3月26日公告本市為龍眼、荔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市長黃偉哲表示,凡符合此項災害救助資格的農戶,請儘速於3月27日至4月8日止,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農業局長李建裕表示,此次公告龍眼、黑葉荔枝災損每公頃救助6萬2千元,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以台農1~7號及國內新育成之荔枝品種並取得品種權者為限) 災損每公頃救助10萬元,符合資格的農民請於3月27日至4月8日止,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申辦時請攜帶「身分證、印章、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若是承租土地必須檢附有效期間內的「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另外,農友可利用農業部「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自行拍攝當次災害損失照片,紀錄保留災損情形,並於公告受理申請救助期間,併同申請文件送基層公所備查。
新聞稿聯絡人:農業局農務科科長 許文耀 092036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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