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協助0403地震災區復建 農業部立即放寬因震災損壞之管路灌溉及部分水保設施再次接受補助年限
刊登日:11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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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考量0403地震震度達芮氏規模7.2,為協助災區受損之各項管路灌溉設施、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加速重新施作,以發揮既有機能,確保國土保安及農業生產無虞,對於災區復建極為重要,第一時間特就農業部相關補助措施之年限規定,主動予以放寬。
有關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補助農民施設之管路灌溉設施,補助種類包含1.調蓄類之蓄水槽(如鋁合金、塑膠、不鏽鋼材質);2.田間類之穿孔管、噴頭等;3.動力類之馬達、引擎、抽水機;及4.相關調控類設施等。尚未達使用年限卻因0403花蓮地震災害造成損壞者,因屬天然災害之不可抗力因素,得不受再次申請年限之限制,再次向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申請補助;申請資訊可至農田水利署官網(https://www.ia.gov.tw/zh-TW/about/articles?a=17038)查看,或洽該署聯絡窗口陳科長 (0920-647-938)。
另針對農民向農業部農村水保署申請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蓄水池)補助,未達使用年限卻因0403花蓮地震導致補助設施毀壞或功能受損而需重新施作者,得再次申請補助;申請方式與補助對象及範圍、受理機關聯絡方式、申辦流程等及相關表單下載詳農村水保署官網(https://www.ardswc.gov.tw/facility/),或電洽該署聯絡窗口章科長(0932-45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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