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規則談判小組新任主席強調完成漁業補貼談判的重要性
文章來源 : 台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2019/11/08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陳逸潔、王惠正 編譯
WTO規則談判小組已於今(2019)年11月8日選出新任主席哥倫比亞大使威爾斯(Santiago Wills),他將領導刻正進行之有關漁業補貼談判的討論。威爾斯主席表示,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會員有責任完成漁業補貼談判,同時要保證WTO的信譽和和海洋安全。
威爾斯主席表示,「世界正注視著我們所做的一切,我們無法承擔失去海洋健康和WTO信譽的雙重損失。」他並補充表示,將迅速召開一次WTO代表團團長會議,以尋求會員在今年度剩餘的幾週內進行漁業補貼談判工作。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DG)14.6設定在2020年前,取消非法、未報告與未受規範漁業(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 IUU)、禁止引入某些形式會造成產能過剩和過漁的補貼,承認對開發中國家與低度開發國家採取適當且有效的特殊與差別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S&DT)。
依據2017年第11屆部長會議(The 11th Ministerial Conference, MC11)決議,會員同意在2019年第12屆部長會議(The 12th Ministerial Conference, MC12)前就漁業補貼通過全面且有效之規範。縱使MC12已確定延後於明(2020)年6月初在哈薩克首都努爾蘇丹舉行,但會員已同意應致力於今年底前達成漁業補貼協議。
在新任主席當選之前,會員有機會在11月4日至8日舉行的雙邊會議、會員所組織的其他會議以及由WTO代表團的六位協調人各別召開的小組諮商會議中就漁業補貼議交換意見和資訊。
向WTO提交五份新提案的會員各自說明其提案內容包括由阿根廷、澳洲、美國和烏拉圭所提初步文件,其中納入某些漁業補貼上限的方法;由歐盟、日本、韓國和台灣所提關於禁止對產能過剩和過漁進行補貼的草案文件;由澳洲所提出的關於委員會體制安排和在爭端解決前可能使用之協商機制草案文件;菲律賓所提關於在具爭議的水域捕魚之補貼的草案文件。
下一次漁業補貼會議將在12月2日該週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