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WTO第一次漁業補貼談判週會議
文章來源 : 台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2020/01/20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陳逸潔、朱安雅 編譯
面對今(2020)年6月達成漁業補貼規範的最後期限,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於今年1月13日至17日召開今年度年第一次漁業補貼談判週會議。基於在WTO第12屆部長會議(12th ministerial conference, MC12)前的有限時間內仍有大量工作待完成,規則談判小組主席哥倫比亞大使威爾斯(Santiago Wills)敦促會員應更加投入參與談判。
據瞭解,在MC12召開前,漁業補貼談判預計進行六次談判週會議,以致力於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第14.6條之要求,於2020年前,禁止對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漁業(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 IUU)的補貼,並禁止某些會導致產能過剩和過漁的補貼,以及給予開發中國家和低度開發國家適當且有效的特殊和差別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S&DT)。
在1月17日本次談判週會議的最後一天,會員們主要討論加拿大所提出有關禁止補貼導致產能過剩(overcapacity)和過漁(overfishing)的新提案。加拿大表示,在錯失2019年12月完成漁業補貼協議的期限後,會員在許多問題上仍然缺乏共識,其提案在此關鍵時刻提出,期能對談判有所貢獻。加拿大提案主要建議,會員應原則上禁止任何在沿岸國管轄海域內及由相關區域漁業管理組織/協議(regional fisheries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arrangement, RFMO/A)管理之可能導致過漁和產能過剩的補貼,惟其中有關導致過漁和產能過剩的認定,係建議由沿岸國會員及RFMO/A決定,倘若某些補貼有助於捕撈的魚類資源已超過可維持永續的水準則應禁止,至於其他會員如何瞭解這些永續水準的決定方式,在加拿大提案中的註腳提及需仰賴會員提交相關通知文件來確保透明性。另外,對於沿岸國管轄海域外且沒有RFMO/A管理的海域則應一律禁止對任何漁業及漁業相關活動予以補貼。
在會議中有超過20個會員對加拿大提案表示意見,其中多數會員樂見加拿大提案的簡潔性,但在部分內容上,會員看法並不一致,包括摩洛哥、孟加拉、印度、印尼和歐盟等贊成加拿大所提議會員們可有彈性地決定其捕撈的漁業資源是否超過可維持永續的水準,但其他包括阿根廷、澳洲、哥斯大黎加和美國等會員則對此表示擔憂,認為給予會員自行決定永續水準的彈性,恐降低追求永續目標的企圖心。
另外,阿根廷、澳洲和美國也對於部分會員希望能有綠色措施(green box)來豁免禁止過漁與產能過剩補貼規定的建議表達疑慮,而哥斯大黎加更批評加拿大提案將使其他會員無法去質疑會員自行決定的永續水準之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