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WTO改革提案備受開發中國家質疑
文章來源 : 台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2020/03/04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陳逸潔 編譯
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總理事會(General Council)會議於今(2020)年3月3日召開,會中美國所提有關WTO改革的具爭議性提案,受到部分開發中國家會員的冷淡回應。美國的提案主要建議對開發中國家採取「差異性」(differentiation)規則,以讓開發中國家據此檢視其在當前和未來的WTO貿易談判中是否得以適用特殊與差別待遇(Special & Differential Treatment, S&DT)。該提案中美國亦堅持WTO應遵循市場機制。
美國副貿易代表兼駐WTO大使習達難(Dennis Shea)在會中大力鼓吹以美國提案來強化WTO談判功能,他認為「美國提案建立了一個客觀的標準來決定WTO會員是否可在當前和未來的WTO談判中繼續享有開發中國家的特殊與差別待遇(Special & Differential Treatment, S&DT)。」
美國提出四個標準,如果WTO會員符合以下其一,將不再適用開發中國家的S&DT:(1)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成員國或已申請加入OECD之成員國。(2)二十國集團(Group of Twenty, G-20)成員國。(3)世界銀行(World Bank Group, WBG)所認定之「高收入」國家。(4)占全球商品貿易總值比重大於0.5%。
習達難副貿易代表表示,「WTO會員若符合前揭任一標準,則應放棄在當前和未來的WTO談判中適用S&DT條款,並暗示那些符合上述任一條件的開發中國家,若仍想要保有適用S&DT的權利,則必須透過談判方式來自我辯護,以爭取其所需的彈性。他並表示,美國在與「數個不同發展階段的會員國」討論此議題時已獲得支持,尤其是那些符合前揭四個標準任一身分的開發中國家。他解釋說:「擁有G-20成員國資格的一個重要的差異性的特徵即是具有影響力、機會及能力以制定各種不同議題的國際集會之議程,包括:全球化、援助、金融市場發展、區域經濟整合、糧食儲備和人口統計等。」
G-20成員國
習達難副貿易代表表示,「我們很高興地宣布,G-20成員國中十個自我宣示為開發中國家的兩個成員國,已宣布有意在當前和未來的WTO談判中放棄享有S&DT。我們希望在今年由沙烏地阿拉伯擔任G-20輪值主席國的期間,能看到更多的會員主動放棄享有S&DT。」他未言明的兩個國家是指巴西和韓國。
他還澄清說,美國近期宣布加徵的平衡稅(countervailing duties),並「不會以任何方式影響我們在S&DT改革提案中所提出的方法,該提案僅針對未來WTO協定中的S&DT。」
包括哥倫比亞、數個加勒比海國家、巴貝多和查德代表低度開發國家在內的部分開發中國家皆對美國提案提出多項質疑。
此外,印度強烈反對美國提案對開發中國家採取「差異性」規則,並表示S&DT應是開發中國家的權利,亦如置入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系之其他核心原則。一位不願具名的與會代表表示,印度拒絕對S&DT規範作出任何改變。
一位不願具名的與會代表表示,美國被問及為何不直接參與杜哈談判發展議題的討論,特別是直接就G-90所提強化S&DT提案表示意見。南非提醒美國有關杜哈部長宣言第44段 ,原本便有指示應就WTO各協定之S&DT條款進行檢討與強化。
中國表示,「經過過去1年來的討論,中國反對美國有關S&DT改革提案的立場未曾改變。」印尼、泰國、納米比亞等其他數個國家也對美國提案表達高度的關切。但是包括歐盟和澳洲在內的部分工業化國家皆支持美國的提案。
不願具名的與會代表表示,美國所提有關「遵循市場機制對世界貿易體系重要性」的提案直接讓歐盟、日本、加拿大和澳洲等工業化國家以及中國、印度和南非等開發中國家分裂為贊同和反對兩派。
習達難副貿易代表發表了長篇的聲明,來說明美國、歐盟和日本等三國集團為應對非市場經濟體所構成的威脅(為工人和企業創造「不公平競爭條件」並破壞國際貿易的正常運轉)所作的長期努力,他並表示,市場機制對於確保所有會員的公平競爭環境至關重要。WTO應是「一個各國共同努力制定和執行規則的組織,在市場開放和市場機制原則的基礎上促使達成自由且公平貿易的共同目標。」
他說:「WTO會員對市場開放和市場機制的共同承諾,對於恢復和建立對該組織作為自由且公平貿易的捍衛者和推動者之信心具重要性。」
歐盟、日本、澳洲和加拿大等皆支持美國提案以遵循市場機制來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環境」。
中國駐WTO貿易大使張向晨表示,從去(2019)年開始,美國、歐盟和日本想要提出一項改變WTO補貼規則的提案,但實際問題並非像美國提案所說得那樣簡單,他並提問「什麼是非市場機制政策和作法?什麼是國際公認的會計準則?自由取得相關資訊指的是什麼?什麼是重大的政府干預?」
張大使說:「距離第12屆部長會議(the 12th Ministerial Conference, MC12)召開的時間僅有3個月,我們應將有限的時間和資源用於解決上訴機構(Appellate Body, AB)停擺的危機,並爭取在MC12可能獲致的成果。」此外,印度和南非也表達對隱藏在美國提案背後理由之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