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台農林22條 陳吉仲評企圖矮化台灣主權
文章來源 : 台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2021/03/18
中央通訊社br>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天表示,中國有糧食安全疑慮,希望台灣人才去投資解決,其對台農林22條「名為惠台、實為利中」;又想雙邊建立同樣的標準,非全球適用,企圖矮化台灣主權。
中國國台辦今天發布對台「關於支持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農林22條措施」,就農林地、融資便利、資金支持、投資經營、研發創新、開拓內銷等面向提出具體支持措施,吸引台灣人才、技術前往。
陳吉仲傍晚召開臨時記者會指出,中國長期以來期藉台灣資金與技術協助中國發展基礎農業,陸續對台推出利多措施。
包含1997到2006年設置「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2006到2011年成立「台灣農民創業園」、2005年公布15種原產於台灣的鮮水果零關稅、2007年公布19種台灣農產品(含蔬菜、茶)零關稅、2010年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早收清單公布18種農產品(含秋刀魚、石斑魚活魚運搬)3年降至零關稅。
他說,中國近年發生秋行軍蟲、非洲豬瘟等動植物疫情,內部存在糧食安全壓力,所以希望吸引台灣人才、技術前往投資,其實是為了解決其糧食疑慮,所以中國對台的農林22條措施其實是「名為惠台、實為利中」,內容也是「新瓶裝舊酒、了無新意」,且「政策飄忽、風險極高」,例如土地非私有,投資經營恐遇風險。
他還說,農林22條措施還希望跟台灣建立同樣的茶葉、水果檢驗標準,但是雙邊其實進出口來源絕對都是全世界,台灣期待的是建立國際標準,適用每一個國家;若陷入只對單一國家適用的標準,會擔心中國透過合作,企圖在某種程度上矮化台灣的主權。
接著他說,所以實際上,相對於2005年前出現投資高峰,近10年赴中國投資農業件數每年都不超過10件,2016年2件、2017年4件、2018年6件、2019年1件、2020 年5件;投資金額本來也不斷下降,2019年上揚是因為有極少數業者在科技養豬上大量投資,不是台商投資意願提升。
他重申,台灣具技術優勢或生產仍多的農產品,若在公告為「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禁止類農業產品項目」的409項內,違法投資或技術合作案件會送經濟部投審會並依規定裁罰。
其次,中國從1日起暫停進口台灣鳳梨以來,中國國台辦今天又稱,去年曾向台灣通報28批次鳳梨不合格情況,但未獲改善與回應,因此才暫停進口。
陳吉仲說,原獲中國通報不合格鳳梨13批次,3月12日新通報5批次,共18批次,另同時通報2件鳳梨釋迦不合格;因應通報,之前有回應,12日當天也已回應,希望提供驗出介殼蟲的照片、鑑定報告,以利持續強化改善措施。
防檢局補充,新增5批次是農民搶在中國3月起暫停進口台灣鳳梨前出口的;又中國通報驗出的菝葜黑圓盾介殼蟲,很少見,僅果園管理不好才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