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的漁業補貼談判會議
文章來源 : 台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2021/03/15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陳逸潔、王惠正、李沅融 編譯
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杜哈回合規則談判小組主席威爾斯(Santiago Wills)大使預計於今(2020)3月17日起召開漁業補貼談判會議,討論第二份主席版漁業補貼規範彙編草案文件(chair’s second revised draft text)(簡稱該草案文件)有關允許包括工業化規模漁業主要補貼國適用特殊和差別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S&DT),惟需遵循海洋保育措施。
威爾斯主席於今年3月9日寄給會員的電子郵件中表示,本次會議將聚焦於兩項主要的議題。第一項議題討論阿根廷、智利和厄瓜多之「家計型漁業」提案,關於定義漁業補貼之範圍。
該提案定義漁業補貼之範圍為海洋野生捕撈漁業和海上漁業相關活動,排除水產養殖和內陸漁業,但仍用不確定的括號文具,認為「文件(Instrument)」適用《補貼及平衡措施協定》(Agreement on Subsidies and Countervailing Measures, ASCM)第1.1條所指的任何補貼,及第2條所指的特定性補貼。
再者,四國提出,「儘管ASCM第1.1條如是規定,但本「文件(Instrument)」亦適用ASCM第2條沒有具體規定的漁業和海上漁業相關活動的燃料補貼。」
更重要的是,該四國表示,「該草案文件第4條和第5條禁止過漁魚群資源、過漁和產能過剩(overfishing and overcapacity, OFOC)不適用於低所得且資源貧乏或以漁業捕撈為生以及海上漁業相關活動,其目的為確保糧食安全,而漁業相關活動必須距離海岸12海里(Nautical mile)內進行,並且應遵循會員國內法。」
具爭議性議題
一位不願具名的貿易官員表示,威爾斯主席預計於3月18日起就該提案最具爭議之議題舉辦一系列會議,該議題爭議點在於導致全球魚群資源的枯竭之工業化規模漁業的主要補貼國適用S&DT。
該系列會議將聚焦於OFOC,特別是該草案文件第5.2條。威爾斯主席表示,「該草案文件第5.2條,如果會員證明其採行措施可將魚群資源維持在生物永續水準,則可提供第5.1條所述之禁止性補貼。」
威爾斯主席認為,「該草案文件第5.2條備註13已明確定義生物永續水準的具體意涵。在126/Rev.2中,根據部分會員的建議,在本備註中以括號補充部分文件,目的是確保所有會員皆可符合第5.2條所要求的資格。」
威爾斯主席解釋,該草案文件第5.2條及其備註13,皆符合第5.1條導致OFOC的禁止性補貼,因此,允許所有會員在不對永續性產生有害影響下提供補貼。
然而,威爾斯主席也表示,該草案文件第5.2條召開專責會議是必要的,係因各代表團對第5.2條更深入和詳細的討論,將可幫助其對第5條整體結構的理解,故欲就以下3點聽取會員們對第5.2條的意見:
●部分會員對於補貼國如何適用第5.2條提出疑問。
●部分會員認為「證明」(demonstrate)一詞為補貼會員設立了非常困難的標準,而部分其他會員則認為該詞過於寬鬆或含糊。這意味著部分會員對於本詞的認知歧異。
●部分會員對第5.2條發生爭端的情況下提出疑問,尤其是需由哪一方承擔是否已遵循第5.2條的舉證責任。
威爾斯主席表示,「關於這些討論OFOC議題的會議,我希望能以小組會議互動取得成果,同時一併聽取各代表團對上述議題的看法,因為禁止導致OFOC之補貼是WTO杜哈回合規則談判小組的核心任務,有許多代表團刻正積極參與此議題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