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因應水情不佳,即日起至3月31日放寬全縣得改辦休耕
刊登日:115/03/24
鑑於近來降雨偏少,影響農民種植意願及耕作規劃,農業部農糧署對於本(115)年上半年(第1期作)原申報種稻、轉(契)作或自行復耕種植登記者,倘受水情影響,有意改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措施(舊稱休耕)者,專案開放得變更申報,辦理方式概述如後:
- 實施對象:本縣全縣農地,且已完成申報115年上半年(第1期作) 種稻、轉(契)作或自行復耕種植登記。
- 受理時間地點:即日起至3月31日止,持原申報書收執聯及相關資料,向原申報地公所申請變更。
- 特別放寬:針對非基期年農地、無復耕紀錄、公有地,本次亦可改申報生產環境維護措施。
- 其他注意事項:(1)僅限辦理變更申報1次,完成變更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回復原申報內容。(2)經變更為生產環境維護案件,依規定本年度下半年不得再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一年僅得辦理1次休耕)。
詳情請參閱附件農糧署函文,如有疑義可洽各鄉鎮市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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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319農糧署
1150319農糧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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