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敵是能殺死或降低其他生物繁殖能力及種群數量的生物,為達此目的,通常藉由捕食、寄生、資源競爭及分泌有毒化學物阻止其他生物生長之抗生作用等途徑去達成。例如在雜草防治上,草食性動物可直接吃草或其花及種子,以減少雜草繁殖;又如為達減少農藥使用,各種天敵生物在作物病蟲害管理上,便顯得重要。
捕食性生物以殺死、取食食餌為生,一般以取食多種生物之雜食性動物較有經濟價值,諸如甲蟲類之瓢蟲及隱翅蟲(短翅),雙翅蠅類之廮蚋、食蚜蠅及蚜小蠅幼蟲,脈翅蛉類之草蛉幼蟲,半翅鞘椿象類之大眼椿象、小黑花椿象、刺椿象及擬刺椿象,以及蜂類之胡蜂及細腰蜂等。目前已知捕食性類已廣泛應用於防治害及其他害蟲〈如薊馬和粉蝨〉,而蜘蛛也是多種害蟲的重要天敵。其他土壤有害線蟲之天敵有捕食性類、彈尾蟲、扁形蟲、原生蟲及線蟲等,而大型脊椎動物,如鳥類、魚類和蝙蝠,有時亦為害蟲重要天敵,鷹、蛇及貓則為野鼠天敵。
寄生性生物吃住皆在寄主身上,與寄主有較長及較特殊之關係,通常它一生只寄生在一隻寄主個體上。如引起疾病之線蟲和細菌、真菌、原生蟲及病毒等微生物,能寄生在無脊椎動物上;又如昆蟲和線蟲,亦可寄生在雜草、病原菌或脊椎動物上。但若能殺死寄主之寄生性生物,即為生物防治應用之重要天敵,其防治對象有昆蟲、線蟲、害類、雜草及病原菌等。然寄生性昆蟲與上述寄生性生物不同,它只有在幼蟲期寄生於寄主身上取食,直到變成成蟲前才殺死寄主,成蟲為非寄生性自由活動,此類昆蟲多數是寄生蜂和寄生蠅類,在作物害蟲生物防治上佔有非常重要地位。但有些寄生蜂寄生在有益寄生性或捕食性昆蟲身上,因而降低生物防治效果,也限制有益昆蟲之應用價值。
生物防治係透過天敵生物降低其他生物產生有害影響活動。自然環境中,每種生物都有其天敵存在,兩種物種在不受干擾之生態系內部,由於種群相互調節結果,使害物不致造成可見之明顯危害。但當氣候變化或人為干擾,如使用農藥或棲所破壞,使害物失去天敵平衡時,族群數量即易暴發而引起危害。害物侵入新環境中,因暫時沒有天敵自然防治結果,族群就會增加很快,而造成暴發型危害,此時除了立即做毀滅性防治外,在無法根絕情況下,自其原產地引進適當天敵繁殖,產生自然平衡效果,即是生物防治所必須進行之工作。
在精耕農業生態中,植物相單一的結果,就是使天敵失去自然庇護所、代用食物及越冬場所,天敵死亡率增加,加上農藥施用,除了殺死主要害物外,天敵更大量銳減,這將使次要害物不但少了食物競爭者,亦失去天敵之自然調節,而暴發為主要害物,因此人類與害物之關係,即因人為干擾而成為無止境的車輪戰。唯有保育及增加天敵之耕作管理方法,如覆蓋作物、提供代用寄主或食物及繁殖場所,減少農藥使用次數,才能讓天敵發揮自然防治效果,恢復自然種群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