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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農藥理化性試驗項目中有關農藥之「產品鑑定」進行相關分析試驗及總結說明。
一、「產品鑑定」包含:
(一)農藥組成鑑定:
農藥內含之成分及含量多寡為影響其理化性質之主要因素。測定內容物成分的種類及含量,訂定該項農藥品質的規格標準,作為產品生產時之品質控制及後續管理依據。
(二)分析方法:
農藥產品組成鑑定所進行之分析,其中針對農藥產品中之全部有效成分、顯著不純物,及經科學文獻證明、國際規範列管具有顯著毒性之相關不純物,應提供合適且可實際執行之定性及定量分析方法,供作日後產品規格驗證之標準方法。
(三)分析方法確效:
優良而成熟的農藥生產及品質管制技術,有助於農藥品質的提升。而農藥品質的優劣,主要可藉由內含之成分種類及含量是否合乎法規安全標準來衡量。因此一個具有可靠性的成分分析檢測方法,是確保整個農藥製程與品管維持的基礎。然分析檢測方法是否可靠,可藉由設計多項確效指標,如專一性、線性、範圍、準確度、精密性、偵測極限及定量極限等的探討予以評估。農藥成分分析方法確效之主要的目的,在確認該分析方法是否確實適用於有效成分或不純物的鑑定與含量分析,並確保所得數據結果的準確性及可靠度。
(四)製程及不純物來源說明:
針對農藥產品製造或加工程序描述,以及對於產品在製造或加工過程中,基於原料、原體或其他成分之物化反應所可能存在或產生之不純物,及其存在之原因提供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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