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葉病(Panama
diseaze )
病原菌:Fusarium
oxysporum f. sp. cubense
病徵:
外部病徵:發病蕉株的下方老葉葉緣首先黃化,並逐漸擴大至中肋,葉柄軟化,彎曲下垂,最後枯萎。上方幼葉亦逐漸變黃,終至整個蕉株枯萎死亡。有時病株假莖外圍的葉鞘自基部發生縱裂。
內部病徵:縱切病株的假莖或塊莖可以發現維管束呈黃色至褐色,在發病後期,黃褐色的維管束纖維上下貫穿成長條形。有時病菌會從母株塊莖穿過與吸芽相連部位而侵入吸芽。
發病生態與時期:
整年均會發生,但10月至次年2月為發生嚴重時期。由蕉株根部或塊莖感染。病原菌可靠河水、灌溉水、農具及病苗而傳播。本省南部地區自民國57年首次出現黃葉病以來,病勢逐年擴散,現已波及多數高屏蕉園,蕉農將發病殘株廢棄於水溝和自病區取苗乃本病傳播迅速之主要原因。
病原菌在病株組織內可產生大分生孢子、小分生孢子和厚膜孢子,但在土壤中主要以厚膜孢子存活,其存活期可達數年之久。一般言之,本病在酸性砂質地較易發生,又排水不良及傷根情況下可促進本病發生。
本病病原菌有四個生理小種,引起台蕉(北蕉、仙人蕉)黃葉病者為第四生理小種(race
4),引起呂宋蕉(芭蕉)黃葉病者屬第一生理小種(race1)。病原菌自感染到出現外部病徵,潛伏期可長達5~6個月,本省南部蕉園種植期在3~5月,因此一般在每年10月以後才開始出現外部病徵。
防治方法:
一、 |
可於輕微至中度黃葉病園種植耐病品種(台蕉一號)。土壤深厚而肥沃,排水良好之蕉園為佳。排水不良及砂質酸性土壤,不宜種植。 |
二、 |
發病率超過10%以上之蕉園,宜轉作其他作物(以種水稻最佳)。經廢耕或轉作水稻2年以上之病園,如欲再植香蕉時,蕉苗應取自無病區。病園與旱作輪作則無治病效果。 |
三、 |
發病率低於10%以下之蕉園,欲再種植香蕉時,應做病株處理。發病株以殺草劑巴拉刈或克蕪蹤10倍稀釋液裝於壓力式噴霧器之藥筒內,噴頭裝上注射針,每株注射5孔,每株約需殺草劑稀釋液200公撮。經注射1星期後,病株之葉片急速枯乾,待2個月後葉片和假莖完全枯乾,即可引火燒毀。病穴殘留有部分塊莖組織尚未腐爛,亦應挖出切碎,連同假莖一併燒毀。又可注射嘉磷塞於病株,可順便殺死吸芽。 |
四、 |
栽培管理上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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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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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苗取自無病蕉園,以塊莖種植。從病蕉採苗時,須將塊莖外層削除,並檢查根跡及臍部組織,若有褐色斑點者即為病苗,應予淘汰。然後將剝乾淨之健康塊莖浸貝芬得500倍液加0.75%出來通(X-114)作表面消毒3秒鐘後種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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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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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病蕉園在種植前,應多施有機肥(經醱酵之豬牛雞糞、甘蔗葉)或綠肥,以提高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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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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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造成根部塊莖傷口之機會,如吸芽自地上部切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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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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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蕉園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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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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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處理病株後的工具,必須以火燒法,或以15%福馬林浸洗,如此可避免工具沾染病原菌,而感染其他健康蕉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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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雲鵬、趙治平、蔡碧雲,1995,台灣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叢書第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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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株
(蔡雲鵬、趙治平、蔡碧雲
1995 台灣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叢書第6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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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株假莖橫切面維管束褐化
(蔡雲鵬、趙治平、蔡碧雲
1995 台灣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叢書第6頁) |
病株假莖基部縱裂
(蔡雲鵬、趙治平、蔡碧雲
1995 台灣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叢書第7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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