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科技創業投資計畫蓄勢待發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扶植國內農業企業蓬勃發展,提升國內農業企業競爭力,促進產業轉型與升級,依據「農業發展條例」暨「農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於農業發展基金下成立規模 100 億元之「農業科技創業投資計畫」,期發揮投資功能,以增強農業研發活力、鼓勵青年農民創業與農企業擴大經營規模,藉由政府參與投資,提升國家農業科技產業競爭力。
農委會表示,該創投計畫將委託 設有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管理與操作,並已依政府採購法公開進行招標,投標期限自即日起至 97 年 1 月 14 日止。金融機構應符合的 資格如下: (1) 公司設立登記滿 10 年; (2) 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二百億元以上; (3) 投資金額累計已達新臺幣四百億元以上; (4) 設有信託部門,並有 15 名以上之專職人員。或具備下列資格: (1) 協助農業推展並具備農業金融經營專長之金融機構; (2) 設有信託部門並經核准辦理信託業務; (3) 近三年長期債務信用評等良好。
農委會強調,該創投計畫投資範圍為從事農、林、漁、牧產業新品種、新技術、新產品、技術服務及其他農業科學技術之試驗研究改良與開發創新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對象為依公司法成立之公司,且其實收資本額達 5 千萬元者,但為鼓勵廠商進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輔導之農業生技園區,進駐之廠商其實收資本額之要求為 3 千萬元。該創投計畫參與投資之比率,以官股(本創投計畫及其他政府機關)占被投資事業股權比率合計不超過百分之 49 為限,且除有特殊情形外,政府不得擔任該事業最大投資人。政府投資單一公司之投資金額以新臺幣 1 億元為上限。
農委會表示,為使該 創投計畫之運作順利,已於本( 96 )年 10 月 12 日發布訂定「行政院農業 委員會 農業科技創業投資計畫作業要點」,有意申請該會農業科技創業投資計畫的農企業,可自農委會網站農業法規下載內容,預作申請文件準備,俟明年甄選出金融機構後,即可受理農企業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