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農委會呼籲檳榔農民踴躍辦理檳榔專案種植登記
刊登日:9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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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為兼顧國民健康、國土復育及農民權益,自本 (97) 年即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辦理檳榔及其佐食作物荖花、荖葉、荖藤之專案種植登記,請實際從事該等作物生產之農民,於規定期間內,攜帶土地所有權狀或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之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農委會表示,為使農民能瞭解檳榔產業專案種植登記之目的與內容,並配合衛生署協助宣導嚼食檳榔影響健康之觀念,該會將於 97 年 1~2 月間前往各主產地鄉鎮辦理 80 場次宣導說明會,請農民踴躍參加。
農委會強調,種植檳榔及其佐食作物荖花、荖葉、荖藤並依規定辦理專案種植登記之農民,未來倘遇天然災害,於該會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地區時,將納為「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特用作物之救助對象,並依所訂救助額度標準給予救助。另有意願辦理檳榔園廢園、轉作者, 可申請廢園費每公頃 15 萬元; 檳榔園 轉作無產銷失衡之虞作物者,補助所需種苗費 1/2 ,每公頃最高補助 5 萬元。 該會籲請農民勿錯過申報期間並踴躍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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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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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婷(高手級會員)發表於 111/11/01
謝謝分享。
壹任(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01/03/03
內容相當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