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農產加工品最天然,健康少負擔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有機農產加工品除可延長保存及增加風味外,講求保留食物原味,不過度加工,加工原料須為天然物質,只能經過機械性、物理性、生物性、催熟反應或微生物反應等處理,天然製造,不增加身體負擔。為防範國產有機農產加工品添加化學合成物質,該署除要求各驗證機構加強稽核加工業者所生產之有機農產加工品,同時請各地方政府抽驗市售有機農產加工品,今年抽驗目標400件,截至6月底已執行190件,檢驗結果均為未檢出(ND),民眾可安心選購。
確保加工品質,抽驗252種農藥及165種添加物
農糧署指出,截至本(102)年6月底,通過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之加工業者約170家,自98年起開始執行市售有機農產加工品品質抽樣檢驗, 98年抽驗398件,合格率98.99%;99年抽驗430件,合格率100%;100年抽驗421件,合格率99.52%。101年抽驗439件,合格率100%。抽驗樣品除送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進行252種農藥檢驗外,另由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依加工品種類之不同,進行不同添加物之檢驗,包括抗氧化劑、防腐劑、食用色素、殺菌劑、漂白劑及調味劑等165種食品添加物。
嚴格裁罰不肖業者,強化驗證管理制度
農糧署強調,加工業者所生產之有機農產加工品如經檢出不得使用之添加物,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且業者應於接獲結果通知後1日內將不合格產品全部下架,10日內完成回收。另為加強驗證機構之稽核管理,自今年2月5日起,農產品經營業者如因產品檢出化學農藥、化學肥料、動物用藥品或其他化學品,經地方主管機關裁罰,其所屬驗證機構同時記點列管,點數累計一年內達5點或三年內達8點以上,終止驗證機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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