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魚有秩序,資源能永續-「大陸漁船越界暨沿近海漁業執法擴大威力掃蕩」誓師大會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假北、中、南同步辦理3場次「大陸漁船越界暨沿近海漁業執法擴大威力掃蕩」誓師大會於本(103)年1月6日盛大舉行,結合漁業署及地方政府、漁會等單位機關參與,符合各界期待,漁業署亦派遣漁建2號巡護船及多名觀察員參與任務執行,以期國人「立即、有效」感受到政府強力取締違規捕魚與維護漁業資源決心!
為確保漁業資源可永續利用,其養護及管理已刻不容緩
漁業署表示,過去「海洋生物資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觀念深植人心,但隨著科技發達,捕魚的距離不再是一個問題的時候,海洋捕撈漁業產量已呈現停滯甚至下滑。漁業資源係屬可再生性,如管理得當可永續利用。台灣沿近海漁獲量在70年時達到高峰約40萬公噸,近來每年之沿近海漁獲量約20萬公噸,因此漁業資源之養護管理刻不容緩,其中資源管理執法部分,近年來更引起民意代表、產官學界,及環保、保育團體的高度重視。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近年來持續推動重點魚種之管理規定,實施禁漁區、禁漁期、總漁獲量管制及規定漁船作業應填報及繳交漁撈日誌等措施,如95年推動魩鱙漁業之總漁獲量及總船數管理、96年推動飛魚卵管理、98年推動珊瑚漁業管理、100年輔導屏東縣政府修訂櫻花蝦管理措施、去(102)年推動鯖鰺漁業、鰻苗漁業管理等。
漁業署與海巡署攜手取締,搭配國際協商,共同強化沿近漁業管理
漁業署說明,為強化沿近漁業管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海巡署自99年起共同訂定「沿近海漁業管理執法合作專案計畫」,執行沿近海漁業管理執法工作,海巡弟兄近年來對漁業資源永續的付出不遺餘力,該署予以肯定。
漁業署進一步說明,近年來大陸漁船越界捕魚與日俱增,屢傳與我國漁民發生爭執或衝突,造成我國漁民作業困擾。惟取締是手段,協商由大陸當局自控才是正道,目前政府各部門已積極展開推動透過兩岸兩會簽署漁業資源養護協議。另外102年4月10日台日簽署台日漁業協議,成為台日友好關係重要進展,成功的關鍵之一,有賴海巡弟兄長期在暫定執法線內維護漁民的作業權利。此外,廣大興28號台菲漁業糾紛後,目前亦刻正與菲律賓進行協商中。再者,101年在海巡弟兄積極佈建下,更破獲史上最大毒魚集團,搜出上噸氫化鉀,在法院判刑後,漁業署已於102年12月25日進行銷毀。
威力掃蕩誓師大會係政府強力取締違規捕魚與維護漁業資源決心
漁業署最後表示,本次威力掃蕩誓師大會,結合海巡、漁業及地方政府、漁會等單位機關參與,符合各界期待,除了海巡署北中南各地精銳盡出,漁業署亦派遣漁建2號巡護船及多名觀察員參與任務執行,以期國人「立即、有效」感受到政府強力取締違規捕魚與維護漁業資源決心,讓我們共同信仰「捕魚有秩序,資源能永續」。
聯絡人:漁業署蔡副署長日耀
手 機:0935-74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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