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清明節勿成失火節 掃墓多小心
刊登日:107/04/02

清明節期間天氣晴朗乾燥,民眾前往掃墓,常因用火不慎引發火警而延燒成森林大火,致消防及林務人員疲於奔命救災,因歷年清明節掃導致森林火警頻傳,若係人為無心造成,也必須受罰,森林法第53條訂有罰則:失火燒燬他人森林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另外對於救火費用、林木損失及復舊造林費用也要一併追賠。
森林是全民共享的資源,森林火災是造成森林快速大面積消失的最主要原因,而森林火災的預防、杜絕林火發生是根本之道,更需要由全民共同來注意與關心,若發現森林火災請大家即時撥打: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或撥119消防中心,儘速派員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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