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農委會放寬農漁會信用部分部申設條件,提供農漁民更完善便利之金融服務
刊登日:10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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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為鼓勵經營健全且有意願提供金融服務之農漁會信用部,能適度增設營業據點,於6月16日修正發布「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放寬信用部設立分支據點之規範。
農委會農業金融局指出,原本農漁會申請增設信用部分部,只能於每年5月提出,本次放寬每年申請次數,由1次調整為2次,每年5月及11月均得提出申請。
此外,本次修正也同步鬆綁財務條件,原本信用部申請前2年度之平均稅前淨值報酬率,應高於全體信用部平均值。基於信用部具區域性,規模大小不一,淨值報酬率以全體平均值為單一標準,不利地處偏鄉或規模較小之信用部申請,爰衡酌信用部近年之財務情形,增訂申請前2年度之平均稅前淨值報酬率達3%以上,亦得為之。
農委會農業金融局表示,放寬農漁會信用部分部申設條件,有助於農漁會建構全國各地完整之金融通路,提供當地農漁民更完善便利之金融服務,亦將持續關注金融發展情形,適時檢討修正相關措施。
聯絡人:農業金融局周副局長妙芳
電 話:02-33935802
手 機:0918-41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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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菁(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09/10/27
g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