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防疫也能辦!今年第2期作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補(變更)申報6月起陸續啟動
本(110)年第2期作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各項耕作措施補(變更)申報作業,各縣市已陸續開始受理,尚未於今年初完成第2期作申報或需變更申報的農友,請把握時間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申辦。另外,因應防疫期間避免群聚,請農友配合優先考量採取通訊申報方式替代現場辦理。
各縣市補(變更)申報期程總整理,請把握時間辦理
時序入夏,各地區陸續進入第2期作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期,農糧署提醒,第2期作符合申辦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種稻(含稻作直接給付)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資格,且有意參加計畫的農友,務必把握各縣市公告的補(變更)申報期間,完成申報作業,逾期恕不受理。
各縣市政府公告受理補(變更)申報作業期程如下:
(一) 屏東縣及高雄市6月1日至6月30日。
(二) 臺南市6月17日至7月17日。
(三) 嘉義縣(市)6月16日至7月15日。
(四) 雲林縣7月16日至8月16日。
(五) 彰化縣7月15日至8月16日。
(六) 臺中市、南投縣及澎湖縣7月16日至8月17日。
(七) 苗栗縣、新竹縣(市)、桃園市、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及金門縣8月1日至8月31日。
(八) 宜蘭縣、花蓮縣及臺東縣7月1日至7月31日。
防疫期間加開通訊方式受理,農民權益不打折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3級,各地同步加嚴、加大相關限制措施。基於防疫考量,農糧署已函知各地方政府,本年第2期作補(變更)申報作業,開放得以郵寄、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替代方式辦理。採郵寄方式者,以郵戳或郵寄日期為憑;其餘通訊方式受理者,由受理單位提供專線電話、傳真機專線或公務電子郵件信箱,供申請人使用。另以電話受理者,則做成電話紀錄並限期由申請人補送申報書。請農友優先考量採取通訊方式辦理,仍有親辦需求者,也請務必遵守指揮中心防疫規定及公所、農會實施人流控管機制,多點耐心與包容,大家才能安全又安心!
聯絡人:蘇副署長茂祥
聯絡人電話:02-23417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