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進入九九峰自然保留區 務必依法申請進入
刊登日:111/02/10
471
近日山友於網路分享轉傳九九峰制高點美景,吸引不少遊客前往,南投林管理處提醒,該路線位於九九峰自然保留區範圍內,應先申請取得許可後再前往,以免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受罰。
九九峰自然保留區是九二一震災後為保存地震崩塌斷崖之特殊地景,於民國89年5月22日公告設立,面積逾1,212公頃,涵蓋台中市霧峰區、太平區及南投縣草屯鎮、國姓鄉。該保留區受到文資法嚴格保護,地貌景觀得以不受人為干擾而自然演替,棲息其上的生物連帶得以休養生息,並提供做為生態保育、科學研究及環境解說之場域。
民眾如為環境教育所需欲進入保留區,請於行前5天至60天至林務局自然保護區域進入申請系統(https://pa.forest.gov.tw/)提出申請,並隨身攜帶「自然保留區進入許可證」及「身份證明」以備管理單位查驗。另區內地形陡峭、逢強降雨或颱風易有土石鬆脫崩落,非一般登山休閒步道,民眾應自行評估風險並攜帶必要裝備及護具。
目前,南投林區管理處已在自然保留區境界處設置告示牌,將不定期與森林警察辦理九九峰自然保留區保育巡查,未經申請核可進入者,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請山友務必遵守與配合相關規定,以免觸法。
大家覺得這篇文章
一級棒:20%
我喜歡:0%
很實用:60%
夠新奇:20%
普普啦:0%
看過這篇文章的人說
0 則留言
登入會員即可參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