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討論COVID-19疫情期間採取與貿易相關的措施
文章來源 : 台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2020/05/04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陳逸潔、王惠正 編譯
據了解,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總理事會主席沃克(David Walker)將於今(2020)年5月15日召開總理事會虛擬會議,討論近期各國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所採行之貿易相關措施,他強調此次會議召開之目的,主要在於確保透明度和共享資訊。
沃克主席於今年5月1日寄給會員們的電子郵件中指出,在COVID-19疫情不斷惡化的情況下,召開總理事會虛擬會議有助於會員們「就此超乎預期的疫情發展對經濟和貿易所造成的影響,以及所採行貿易相關措施,交換彼此意見。」沃克主席明確表示,「總理事會不會在此次會議上作出任何決議」,並暗示其召開此會議,係因有許多代表團找他討論並「表達希望能就會員們針對COVID-19疫情所採行的貿易相關措施來分享相關資訊與交換意見。」
在沃克主席寄發此信前,9個南美國家於4月30日共同發布一份限閱文件,以作為在WTO關閉期間和重新開放後針對COVID-19疫情所應採取行動之討論基礎。
墨西哥、阿根廷、巴西、烏拉圭、巴拉圭、瓜地馬拉、巴拿馬、哥斯大黎加和哥倫比亞等9個國家在其限閱文件中指出,WTO應扮演監督運用國際貿易規則「來使貨品和服務供應鏈有序運作之角色,並在COVID-19疫情危機緩和後,為經濟復甦進程作出實質的貢獻。」
支持者認為,WTO的透明化規則「已建立工具和方法,可供會員們取得迅速反應和預測貿易關係變化所需的資訊。」因此,WTO必須「對COVID-19疫情蔓延所導致的經濟和商業影響作出緊急、務實和透明地回應。」
當務之急,WTO會員們需討論「這些為因應COVID-19疫情蔓延卻可能會導致國際貿易流量和競爭條件發生改變之措施。」WTO是時候「以務實和漸進的方式提出解決這些緊急情況所需的措施。」
墨西哥等9個國家所提出的措施如下:
1.「WTO關閉期間」的工作選項
(1)WTO應建立一個基於安全技術工具的遠距系統,在兼顧透明化和包容性原則下,使各代表團能持續進行WTO的工作。
(2)有許多技術導向的遠距系統可供選擇,包括
i. 視訊會議平臺:會員們可就需要透過視訊會議討論的各項主題進行非正式的對話、諮商、辯論和資訊交換。一般而言,除非會員們另有決定,否則不會在視訊會議上作出決策。然而,透過召開虛擬會議有助於會員們針對特定議題進行討論以取得進展。
ii.書面程序:會員們可建立書面程序,以確保程序透明和包容,並在合理的時間內允許其與首都進行討論,以能適當地表達其國內意見。
iii.書面程序可用於促進WTO各理事會及委員會(例如技術性貿易障礙委員會和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委員會)的工作,以解決特定貿易關切議題或解決與COVID-19疫情蔓延相關的緊急議題。同樣可透過書面程序或使用諸如農業委員會(Committee on Agriculture, CoA)的農業資訊管理系統(Agricultur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AG-IMS)之類的平台來處理該等工作。
iv.上述所提的技術、平台和程序皆為應急之用,且是配合特定會議的需求和目標而行,但實際上應逐步推動,並持續修正,尤其是應優先使用所有會員皆容易取得和使用的工具,並應提供必要的技術援助,以確保所有代表團皆能參與。
v. 在上述所有情況下,會員們必須銘記需採取適當的網路安全預防措施,同時維護包容性和透明度,尤其是應確保過程的保密性和屬於政府對政府間的性質。
2.WTO重新開放,恢復面對面會議
(1)依據瑞士當局(WTO所在地主國)的指導方針,WTO秘書處已指出,WTO將保持關閉,直至有新的通知。然而,一旦WTO獲得授權重新開放,會員們和WTO秘書處便應開始準備恢復面對面的活動。
(2)逐步復工計畫的要素。這些要素必須符合瑞士衛生當局和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隨著COVID-19疫情蔓延和疾病知識的發展所提出的建議。
3.後勤考量
(1)WTO工作人員應分階段逐步返工,以確保WTO各處(Divisions)的工作運行,但應避免多於必要的人員大量湧進WTO總部。應隨疫情發展與衛生專家建議逐步增加WTO秘書處工作人員的人數。
(2)在召開面對面會議時,應較處理委員會和其他WTO機構的例行工作更為優先地去討論那些為因應COVID-19疫情蔓延所採取的可能會影響國際貿易流量和競爭條件的措施,並以務實和漸進的方式提出解決這些緊急情況所需的措施。
(3)為避免傳染風險並符合社交距離(social distancing)的建議,應避免在WTO總部同時舉行多場面對面會議。為避免不必要地延遲WTO議程,應依順序安排會議,或在可行的情況下面對面會議和虛擬會議同時並行。
(4)為保持與會人員間適當的距離,面對面會議應在大會議室(CR room)舉行。
(5)在可行的情況下,並同時遵行社交距離建議,會員們應考量減少首都官員參與,並由派駐在日內瓦的官員代表出席。
(6)考量若有WTO會員們仍維持隔離措施,則應預留更多時間來確認會議的召開和文件分發,以便讓各代表團在面對其各自不同的限制下,能有充分時間做好與會準備。
4.健康考量
(1)尊重WHO和瑞士當局所作出的健康和安全建議是很重要的。在這方面,WTO會員們和WTO秘書處皆應確保將其建議適當地通知所有工作人員並履行之。為此,應安排與會代表和WTO秘書處工作人員參加有關良好衛生作法(good health practices)的資訊會議。
(2)雖然這不包含在建議中,但會員們和WTO秘書處的工作人員應在互動過程中和/或無法確保2公尺距離時,應考慮戴口罩。
(3)WTO秘書處應考量在會議室和社交區域以及衛生設備、自助餐廳和餐廳入口處提供洗手液。
(4)為了減少觸摸和傳染風險,WTO秘書處應重新考量在WTO自助餐廳和餐廳提供「自助」食品的必要性。
(5)應透過其「衛生工作小組」(Health Task Force, HTF)向WTO秘書處提供有關建築物、通訊裝置(耳機和麥克風)、電梯等消毒的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