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貿易部長聲明
文章來源 : 台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2020/07/27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王惠正、陳逸潔編譯
亞太經濟合作(Asia-Pacific Economic-Cooperation, APEC)貿易部長們於今(2020)年7月24日在會後發表聲明,由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蔓延導致各國實施各種限制措施的情況下,強調貿易便捷化的重要性。
貿易部長也表示支持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但WTO需要改革。
貿易部長們概述APEC成員國在COVID-19疫情蔓延期間應採取的措施,以促進經濟成長。
APEC貿易部長聲明文件如下:
我們是負責貿易的APEC部長們(Ministers Responsible for Trade, MRT),回顧APEC於今年5月5日發佈有關COVID-19疫情的聲明,並重申將致力於有效減輕COVID-19疫情蔓延對經濟影響的承諾,並迅速引導該地區邁向韌性、永續、包容和加速經濟復甦之路。我們承認整個地區刻正為其人民福祉和最大程度發揮人類潛力以實現經濟繁榮的韌性未來而作出努力。
我們承認在此充滿挑戰的時刻建立自由、開放、公平、非歧視、透明度和可預測的貿易和投資環境對推動經濟復甦的重要性,我們還注意到支持WTO工作的APEC關鍵工作計畫和倡議。我們申明WTO的透明度、非歧視性和商定規則的重要性,而這些規則可提高市場的可預測性、增強企業信心並允許貿易流通。
由於WTO在此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我們同意採取行動以改善WTO運作並支持必要改革。我們致力於確保應對COVID-19疫情的緊急措施應具有針對性、適當性、透明度和臨時性,以及不會造成不必要的貿易障礙或全球食品供應鏈中斷,並應符合WTO規則。
我們對「促進重要物資流通宣言」(Declaration on Facilitating the Movement of Essential Goods)感到高興,這明確表明APEC持續支持WTO工作。儘管我們承認經濟體可能需要實施應對COVID-19疫情挑戰的緊急措施,但我們重申我們的承諾,以促進必要貨品和服務的流通、透過加強供應鏈韌性來增強連結性,並最大程度地減少醫療用品、食品和農產品貿易中斷,來對抗COVID-19疫情蔓延。我們還承認有必要進行討論以減少限制必要貨品貿易的非關稅障礙。我們重申我們的承諾,即在不減損防止病毒傳播所作出的努力前提下,分享和探索各種方法促進必要人員的跨境移動。為此,我們對審查「跨境人員必要移動的便捷化措施提案」感到鼓舞。
我們歡迎所有經濟體將有關COVID-19疫情的APEC部長聲明付諸執行而開展的工作,同時保持核心工作的動能。我們讚揚為制定協調一致的方法而持續努力,以收集和分享APEC經濟體為因應COVID-19疫情蔓延所採取的政策和措施的最佳作法和資訊,並要求資深官員將其列為優先事項,並儘快建立一個資訊交流的數位分享平台。
我們重申關切COVID-19疫情對脆弱的開發中經濟體的影響。我們還意識到受COVID-19疫情蔓延影響最大的勞工或中小企業等的迫切需求,並授權包括中小企業(Micro,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MSMEs)在內的共同體所有部門參與經濟復甦。我們歡迎各國採取必要措施協助勞工及各產業復甦。
我們注意到APEC企業諮詢委員會(APEC Business Advisory Council, ABAC)有關COVID-19疫情報告中的建議,內容涉及如何減緩COVID-19疫情蔓延的直接影響、從長期來看加速經濟復甦和建立韌性的方法,包括透過建立貨品、服務和投資的開放市場、支持MSME,並利用數位連結。我們承認ABAC呼籲APEC持續支持多邊貿易體系。我們鼓勵持續積極參與WTO議題,包括在第12屆WTO部長會議(12th ministerial conference, MC12)召開前。
我們鼓勵APEC經濟體合作,以數位解決方案加強供應鏈韌性及跨境貿易,包括透過電子商務。同時也注意相關隱私保護,各國合作協助資料流通,並強化消費者及企業對電子商務的信心。
我們請資深官員加速達成精簡、相關、具重要性且可達成的APEC 2020年後願景(Post-2020 Vision),以利於年底的領袖高峰會宣布。
附件A:負責貿易的APEC部長「促進重要物資流通宣言」
我們,負責貿易的APEC部長;
承認在COVID-19疫情蔓延期間確保貿易持續流通的重要性,
致力於在此關鍵時刻共同努力促進必需品的流通,
承認確保貿易航線保持開放,包括透過空運、陸運和海運,這符合我們共同的利益,
致力於建立自由、開放、公平、非歧視、透明、可預測和穩定的貿易和投資環境,
重申我們對有效因應COVID-19疫情蔓延造成的經濟結果的承諾,我們特此聲明:
出口限制和禁止
APEC經濟體應確保因應COVID-19疫情採取的任何緊急貿易措施均符合WTO規則。
根據WTO相關義務,APEC經濟體應確保向WTO通報因應COVID-19疫情採取的任何緊急貿易措施。
非關稅障礙
鼓勵APEC經濟體共同努力,找出並解決任何不必要的必需品貿易障礙。
貿易便捷化
APEC經濟體皆應遵循《WTO貿易便捷化協定》(Trade Facilitation Agreement, TFA)規定的義務,應加快和便捷化必需品的流通和過境。
APEC經濟體仍致力於加強必需品邊境通關的協調、效率和透明度,並充分執行《WTO貿易便捷化協定》,以促進貿易。
APEC經濟體皆應努力加快必需品抵達後的放行,包括採取或維持允許提交進口文件和其他必要資訊,例如貨單的程序,以便在貨品抵達前開始加工。
APEC經濟體皆應努力促進包含必要醫療物資的航空貨物的入境、過境和出境。
APEC經濟體應遵循國際衛生條例(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 IHR)(2005)。
關稅
APEC經濟體注意到ABAC建議經濟體對必需醫療用品採取關稅自由化措施,部分經濟體已單方面執行。
審查機制
APEC經濟體每年應在APEC相關會議上更新此倡議的進展,直至COVID-19疫情不再被認定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