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公有或台糖農地從事有機農業 租金享6折
農友倘承租公有或台糖公司農地從事有機農業,可享租金六折優惠,農業部農糧署提醒通過有機驗證或友善耕作審認的農友,要記得向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或台糖公司提出申請。
從事有機農業可享有六折租金優惠
農糧署表示,為鼓勵農友轉型有機農業耕作模式,並減輕從事有機農業生產之負擔,農業部訂定承租公有土地或國營事業土地作有機農業使用優惠辦法,依該辦法第4條規定,農友承租公有或國營事業之農地,且依有機農業促進法通過驗證或經農業部審認之友善耕作推廣團體登錄,可檢具符合資格之證明文件,向土地管理機關或國營事業提出租金優惠申請,從申請日的次月起,按租約所訂租金額度的60%計收租金。
優惠僅限於農業用地且必須提出申請
農糧署進一步說明,六折的租金優惠需符合以下幾個條件:首先,基於農地農用的原則,耕作的土地屬性,必須是農業用地;其次,租金優惠是採用申請制,即承租人必須在通過驗證或審認後提出申請,租金的優惠即從申請日次月起算,若不慎忘記申請,儘管確實從事有機農業,也無法享有優惠。即使日後提出申請,租金的優惠也是從申請日的次月開始計算,無法溯及既往。此外,該署特別提醒,享有租金優惠的農地必須持續從事有機農業,一旦因故終止,等於喪失優惠資格,不再享有優惠,不但租金恢復按原價計收,若涉及違反契約規定,還會按租賃契約規定事項處置。
部分採委託經營的公有或國營事業土地也適用
該署另指出,有部分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或國營事業對農地的管理並非以租賃方式為之,而是採委託經營方式與農友合作,農友所支付的不是租金,而是權利金,考量有些委託經營的性質與農地租賃相近,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或國營事業可比照租金優惠的方式,提供權利金的優惠,建議農友可向委託經營的單位洽詢是否適用。
農糧署說明,自有機農業促進法實施以來,目前已有超過2,000公頃的公有或台糖出租農地獲得租金優惠,提醒符合資格的農友趕快申請,尤其是新進的有機農友,在經營初期產銷尚未達到平衡時,透過租金的優惠,可減輕部份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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