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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11月18日要求載運廚餘車輛應加裝GPS措施,展延至12月7日起執行
作者:防檢署
公佈日期:114 年 11 月 14 日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14)日表示,全國豬隻自 11 月 6 日起陸續恢復活豬載運及屠宰作業,但基於防疫考量,廚餘餵豬禁令持續不變。為強化廚餘再利用管理,環境部正研議修正《廢棄物清理法》,預計於 12 月 6 日前公告即時監測規範,作為後續是否恢復廚餘養豬的重要依據。
應變中心指出,本次台中養豬場疫情主要因為未落實廚餘蒸煮程序。未來若要重新開放廚餘餵豬,必須符合三項前提:查核落實、監控即時、法令完備。
目前規劃中之法規修正草案將會要求使用廚餘之豬場裝設 CCTV 監視系統、溫度探測計,並透過中控平台即時回傳蒸煮數據(90°C、連續 1 小時)。環境部與農業部並研議,若違反監測規定,將直接廢止其使用廚餘資格。此外,即使符合法規要求,重新開放仍須取得地方政府同意才能實施。
而為掌握廚餘流向,原定11月18日要求載運廚餘之車輛應加裝GPS設備,為因應團膳業者反映與校園環境衛生需求,經跨部會協調後,決定將該措施展延至 12 月 7 日起正式上路。
應變中心表示,自即日起至 12 月 6 日止,通過廚餘再利用檢核之養豬場仍可協助將廚餘運送至地方環保機關指定地點。中央與地方將會加強聯合稽查,若查獲廚餘違規流入豬場,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從嚴裁罰,決不寬貸。
應變中心最後強調,中央與地方將持續密切合作,嚴謹落實廚餘管理與廢棄物流向控管,全力維護國內生物安全與養豬產業穩定。
聯絡人:防檢署組長林念農 電話:022343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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