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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知識家
農地如果種電,可在設施下再種耐陰作物嗎?
發問者:簡丹
發問日期:2019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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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一般農地上如果種電,請問可以在設施的下面再種植耐陰的作物嗎?法規問題
專家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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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達人 發表於 2019/10/21
您好
一、結合農業經營
(一)農業設施屋頂附屬設置(屋頂型):農業設施屋頂附屬設置太陽光電板(如畜舍、禽舍),須該農業設施具農業生產事實,依原核定計畫內容使用,並檢附產銷實績,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二)地面型:農業用地設置地面型與農業經營相結合綠能設施,須位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國營事業所定推動農業經營結合綠能之專案計畫範圍內,並符合其計畫措施,該綠能設施最大興建面積為土地面積40%,又其須結合農業經營,故太陽能板下自須種植作物,作物品項須符合專案計畫內容。
二、非農業使用太陽光電
(一)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農牧用地得申設點狀使用面積660之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地面型),該設施屬非農業使用,故無規定須種植作物。
(二)農業用地尚得依能源局訂定之「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太陽光電發電設施使用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申請變更為太陽光電發電設施使用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亦屬非農業使用,故無規定須種植作物。
農委會農地利用科
一、結合農業經營
(一)農業設施屋頂附屬設置(屋頂型):農業設施屋頂附屬設置太陽光電板(如畜舍、禽舍),須該農業設施具農業生產事實,依原核定計畫內容使用,並檢附產銷實績,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二)地面型:農業用地設置地面型與農業經營相結合綠能設施,須位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國營事業所定推動農業經營結合綠能之專案計畫範圍內,並符合其計畫措施,該綠能設施最大興建面積為土地面積40%,又其須結合農業經營,故太陽能板下自須種植作物,作物品項須符合專案計畫內容。
二、非農業使用太陽光電
(一)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農牧用地得申設點狀使用面積660之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地面型),該設施屬非農業使用,故無規定須種植作物。
(二)農業用地尚得依能源局訂定之「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太陽光電發電設施使用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申請變更為太陽光電發電設施使用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亦屬非農業使用,故無規定須種植作物。
農委會農地利用科
本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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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小嬌 發表於 2024/11/19
農地上若設置再生能源設施且在太陽能板設施底下仍有種植作物等農業經營使用,不影響設施內動植物生長,符合前述規定者,始有課徵田賦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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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奇亞 發表於 2019/09/05
這可以問問所在地的縣市政府,而且好像也要申請種電才行。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66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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