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發問
自搬入中壢區的一個兩棟12層住戶的大廈社區,有一棟樓頂已經有數年的種菜歷史了。我搬入後因為有機植物可以改善健康,徵得同意種植後,就在另一棟樓頂種植了。有450平方尺,植物收成免費供應給有需要的住戶。次年知道世界糧荒在極端氣候下問題逐漸嚴重。我即擴大實驗種植各種藥食兩用蔬果,試圖解決糧荒問題。的確克服了不少有機種植與樓頂種植的難度:風大、土壤深度不足、有機蔬果賣相不好、不用澎大劑而種出大而豐滿的果實、改善農作物口感、在沒有大棚、搭棚高溫氣候下種薑、使植物多產、不用益生菌廉價殺害蟲病菌,...等。而且在兩棟大廈種植打造了優良的生態園區。住戶開始增加了樓頂的休閒活動。一切種植的投資:農場整潔、下水口保持清潔不堵塞、種植、修枝剪葉、維持環境美觀清潔等勞力工作、肥料、種子、苗、工具用品全是種植者自己負責並掏腰包。
不幸在沒有農業知識的管委會的無通知下,八月二十四日噴灑了環境殺蟲劑除蟲菊酯類殺蟲劑。一切生態盡毀:悅耳鳥鳴聽不見了、益蟲消失殆盡!損失慘重!
使用的殺蟲劑資料如下:
化學性質: 擬除蟲菊酯乳劑
危害物質成分之中英文名稱
濃度或濃度範圍(成分百分比)
賽滅寧(Cypermethrin) (CAS No.52315-07-8)25%(w/w)
Emulsifier 10%(w/w)
申請編號:SDS11101112
Aromatic-100(CAS NO.25551-13-7) 65%(w/w)
土壤中的除蟲菊酯類殺蟲劑1.在釋放至土壤中,從從濕土壤表面揮發預期不是其重要流佈機制;而從乾土壤表面揮發也 不是重要流佈機制。其半衰期為0.6-1.9 天(光照),>7 天(非光照)。 2.釋放至水中,此物質會被水中懸浮物或沈澱物吸附,預期不會從水表面揮發;水解半衰 期在25℃之下為99 週(pH 4.5)、69 週(pH 6)、63 週(pH 7)、50 週(pH 8)。 3.釋放至空氣中,此物質主要以微粒相存在;而微粒相物質藉由乾沉降及溼沉降移除。
問題是在此情況下,已經可以收成的冬瓜、紫番薯、紫芋頭枸杞葉、紫蘇葉、馬齒莧、薄荷葉韭菜、苦瓜、川七、蘆薈,蕗蕎、四季豆、...可以吃嗎?多久之後可以採食?土中的蚯蚓還能存活嗎?對土中的益生菌的影響與重建工程有那些?須時多久才可以恢復生態?如果維持土壤濕潤,蚯蚓號稱是大地清道夫,可以加速清除土中毒素嗎?蚯蚓須時多久可以清除毒素?如何加速毒素在土壤中的降解?最快多久可以恢復耕種?桑樹、橘樹、芭樂樹、枸杞葉、火龍果、百香果、地瓜、芋頭、山藥、籠葵、韭菜...等多年生的植物可以保留嗎?還是要移除?
對蟲害甚少的有機農場肆意噴灑環境殺蟲劑,實在令人傻眼了!而且不知所措。如蒙賜教,不勝感激。
問題補充
殺蟲劑的訊息如上,詳細資料如附件。是沒有農業知識的大廈管委會私自作主沒有事先通知噴灑的。在臺灣很可惜沒有單位約束他們。即使到市府申訴也沒有用。
本人無檢驗設備,母親節在大廈樓頂農場工作時,在不知情況下被住戶帶狗咬傷,至今用中醫方法與狗咬傷後症狀搏鬥。而農場內可用中藥也不能使用,使症狀惡化。而市府、大廈管委會與狗主人均無一方願意負責任。1922堅稱的臺灣無狂犬病更讓人茫然!
多重爛事堆積,只能任多年來的所有高昂投資泡湯了。臺灣現況如此,真讓人傻眼且無語了。
殺蟲劑的訊息如上,詳細資料如附件。是沒有農業知識的大廈管委會私自作主沒有事先通知噴灑的。在臺灣很可惜沒有單位約束他們。即使到市府申訴也沒有用。
本人無檢驗設備,母親節在大廈樓頂農場工作時,在不知情況下被住戶帶狗咬傷,至今用中醫方法與狗咬傷後症狀搏鬥。而農場內可用中藥也不能使用,使症狀惡化。而市府、大廈管委會與狗主人均無一方願意負責任。1922堅稱的臺灣無狂犬病更讓人茫然!
多重爛事堆積,只能任多年來的所有高昂投資泡湯了。臺灣現況如此,真讓人傻眼且無語了。
殺蟲劑的訊息如上,詳細資料如附件。是沒有農業知識的大廈管委會私自作主沒有事先通知噴灑的。在臺灣很可惜沒有單位約束他們。即使到市府申訴也沒有用。
本人無檢驗設備,母親節在大廈樓頂農場工作時,在不知情況下被住戶帶狗咬傷,至今用中醫方法與狗咬傷後症狀搏鬥。而農場內可用中藥也不能使用,使症狀惡化。而市府、大廈管委會與狗主人均無一方願意負責任。1922堅稱的臺灣無狂犬病更讓人茫然!
多重爛事堆積,只能任多年來的所有高昂投資泡湯了。臺灣現況如此,真讓人傻眼且無語了。
他的地裡的蚯蚓和益蟲比我的多,因為他澆水多,種植面積比我的少一半以上,而且種植稀疏的多,人比我年輕幾十歲。我本來農地工作一直比他時間長。無奈被狗抓咬傷後,倍受侵犯神經毒素干擾健康。沒有體力工作如前細緻且時間大大地縮短了。
又見大陸農村電影,有錯用除草劑噴在桑樹苗,損害植物。馬上動員全村用水稀釋鹼性石灰粉大量噴灑桑樹苗,救回桑樹苗。酸鹼中和還是管用的。
昨天2023/9/12日早上短暫的聽到悅耳鳥鳴,今天又沒有聽到了。
沒有人有遇到這種破壞天才可以做出來的行為,所以沒有農業專家來此貢獻意見。看來只有我用觀察所得來的點滴分享經驗了。真是破壞容易,建設難!偏偏沒有規範破壞份子的法規。
專家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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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作物栽培者於農作物上使用殺蟲劑進行害蟲防治時,需參照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核准登記農藥的使用範圍訂定標準,來做使用。其所訂定的內容包括農藥種類、劑型,可用來防治的害蟲種類、用藥量及安全採收期等規定,這些農藥登記皆經過嚴謹的農藥毒理試驗評估、組成份安全評估及田間試驗等相關審查作業後訂定,以確保農藥依照正確方法施用後,對害蟲能有殺蟲效果,且所殘留在作物上的農藥能在足夠的安全採收期後,消退至人體食用安全的程度。
2、所提之環境殺蟲劑(環衛用藥)非施用於農作物之藥劑,其種類、劑量未知,本所無法依據相關規範其判定是否會危害環境微生物、其他生物,或其在植物體殘留情形如何。
3、如有疑慮,可自行採樣送民間農藥殘留檢測中心或公司檢驗,來確認其栽培植物是否存有殺蟲劑成分殘留情形。
農業試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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