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什麼叫做農業知識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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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台灣地狹人稠,農業生產資源非常有限,生產面既難以與土地資源及人力資源豐富的開發中國家競爭,也無法與資本密集的已開發國家競爭,因此國內農業過去以生產為導向的數量經濟發展模式,在國際農產貿易自由化潮流下,一旦大幅開放外國農產品進口後,將產生很大衝擊,造成農業陷入困境。此外,加入WTO後,兩岸經貿往來將更趨開放,因大陸農產品成本低,且與臺灣農產品同質性高、距離近,國內農產品將面臨更大的競爭壓力。在此種情況下,農業必須有新思維,在不違反WTO農業相關規範的情形下,尋找新的發展契機。而利用科技管理,發展以智慧財產權為重心的農業知識經濟,不啻為一可行之道。
事實上發展農業知識經濟不但是一可行之道,且幾乎是必行之路,因為智慧財產權策略已是一種國際商業的遊戲規則,我們已無法置身事外,若不及早發展,將可能面臨目前資訊產業及生物科技等高科技產業的窘境,受國外智慧財產權競爭之苦,重要的利潤均拱手讓給國外的智慧財產權人。
知識經濟發展成功的案例雖尚屬少數,例如,著作權中具商業價值之比例遠低於百分之一,由一個創意變成一個成功企業的比率據估計僅約百萬分之一,而得過諾貝爾獎的科學家申請專利未通過者亦時有所聞,但是知識經濟所能帶來之利益卻相當驚人。例如,2001年5月30日美國Eli Lilly藥廠輸掉一場專利訴訟,頓時該公司股價大跌,市值減少38億美元(折合新台幣1300多億元);電影鐵達尼號此一著作創造了十億美元之收益,而影片白雪公主此一著作累計之收益更超過該數額;可口可樂公司所擁有之商標及營業秘密,據估計值300億美元,而這些利益主要均來自知識的寶藏。
不過知識金礦雖然有如天地間之無盡藏,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但是智慧財產權亦僅有如一排「竹籬笆」,只在於界定權利範圍,表明「此路是我開」,如要收取使用人的「買路財」,從中獲得隱藏的價值與利益,尚須有許多配套措施。亦即發展農業知識經濟雖然很可能成功,但有其應採取之方法與步驟,本文即是由農業部門之立場切入,擷取科技管理可供發展農業知識經濟借鏡之要點,逐一加以闡述,拋磚引玉,以引起更多的重視與參與,以成功發展農業知識經濟,開創台灣農業的另一個春天。
貳.知識經濟發展環境與條件
智慧財產雖然潛在利益很大,但是由知識開發到利益實現需經一段相當長的歷程,包含著許多環節,這些環節依精細度不同大致可分為幾個階段,基本上不論分成幾個階段,其歷程有如珍珠項鍊,環環相扣,且首尾相連,缺一則不圓滿。亦即知識經濟若要發展成功,其所需之配合條件其實相當多,各個環節需環環相扣,相輔相成才行。
知識經濟的歷程最常見的階段分法是分成研究發展、智財權保護、技術移轉(含授權)、創投基金(含前段之親友資金及angel fund)、資本市場、新創企業(含創業精神及企業育成)、中小企業及全球化企業。在各階段均需有不同的運作機制、法規制度與組織機構之配合,有如接力賽一般,一棒接一棒,始能成功。例如需建構資訊網路建設、智慧財產保護法規、創投事業發展環境及社會基礎建設等有利環境。所幸國內這些配合條件,有的已經形成,有的正在建立,農業部門可以在此環境及基礎上,規劃適合農業知識經濟發展之機制,並加以推動及落實,應是大有可為。
我國發展農業知識經濟有以下有利條件:
以知識資源而言,較不受自然資源及國家大小之限制,讓我國與其他國家站在同等立足點,且我國之國民教育水準及發展知識經濟之環境在全球中尚有其競爭之可能性。此外,農業知識資源中有許多是屬於本土性、文化性或獨特性,這些更是其他國家無法進口與競爭的。
智慧財產權由法律所賦予,並且有國際協定與標準,其保護效力相當高,具全球性,且符合國際貿易規範,在我國加入WTO後,因為可取得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及爭端解決等權利,將更有利於發展農業知識經濟。
我國農村有許多生態景觀、農村文化、農業體驗等農業知識資源,目前國際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正在研議如何保護「傳統智識」此類知識與技藝,此一趨勢有利於發展農業知識經濟。
我國正在發展知識經濟,將會有很多相關基礎環境可配合,例如,網路基礎建設、科技基本法及智慧財產保護法規、創投事業發展環境等有利環境。
過去多年農業長期推動研發工作,近年來每年編列之科技計畫經費約三十餘億元,且政府農業相關研究機構數量亦相當多,應已累積不少初步研究成果,開發成智慧財產進而發展為農業知識經濟的空間仍很大。
參.農業知識經濟之意義及發展策略
農業知識經濟是由知識經濟(knowledge-based economy)一詞衍生而來,在此所指意義是:「以知識資源為重要發展要素,充分應用知識於農業,以大幅提高農業附加價值及有效提升農業的競爭力。」亦即農業知識經濟乃是試圖以知識資源為重要之生產要素,以擺脫我國生產資源貧乏之限制,並以知識報酬來對抗先進國家的資本報酬,並能符合WTO國際貿易規範。
而所指之農業知識資源是一種廣義的範圍,由於知識經濟可以大體分成「產業知識化」及「知識產業化」兩個領域,因此這裡所指的知識,除了那些可以促進產業知識化的生化科技、資訊電腦及網際網路等科技知識,以及企業經營管理、行銷、物流、策略聯盟等商業知識外,還包括可以加以產業化及商品化的農業技術、農產加工技術、生態景觀、農村文化、農業體驗等農業知識。
在以上認知下,先揭櫫農業知識經濟的發展策略如下:
一.充分應用知識:對於上述農業知識資源的範圍,均充分應用,有步驟地加以商品化、利潤化。
二.發揮獨特長處:固然電子資訊科技及生物醫藥科技為知識經濟的典型,也是發展的利器,但是畢竟不是農業部門的所長,因此適合當成工具及手段,不一定做為為發展的重點。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找出國內農業本身的獨特性及長處,例如本土性特產、醫療保健配方、文化傳統、特有景觀等,再有系統加以強化及強調,做為發展的利基。
三.利用誘因機制:發展農業知識經濟,必須以商機及利潤為主要考量,不但要將知識化為商品,還必須再化為商機及利潤,利潤才是知識經濟最有力的誘因及推動力,有了(潛在)利潤誘因,就會有其他配合資源的投入,農業知識經濟才會持續發展。
四.強調行銷策略:市場需求為農業知識經濟成功的關鍵,一定要設法開發或區隔出夠大的市場,因此行銷策略為農業知識經濟重要的一環,若無法找出夠大的需求市場,即使產品再怎麼精緻怎麼好,仍只是數量經濟或品質經濟,仍構不上知識經濟。
五.鼓勵創意點子:農業知識經濟並非得是時髦新奇的事物或是科學上的突破,原本平凡,甚至一般形象是又土又俗、落伍、鄉野的、老阿公的東西,都可能變成流行主流,而這需要大量可以將知識轉化為商機的創意,大量的創意與點子為知識經濟的重要元素。
六.帶動流行風潮:知識經濟還有一個特性,就是會把原本消不消費都可以的正常品,化為流行事物,讓消費者不僅重複消費,而且愛不釋手、欲罷不能,以擴大市場需求及降低需求彈性,形成較穩定之消費群。
七.整合發展配套:由於知識經濟可應用的知識包括農業本身知識、傳統文化知識、現代科技知識及商業經營知識等,因此一定不是點狀發展,而是整合為片狀發展及全套發展。
八.打破商品形式:農業知識經濟中所指的商品,不僅是指有形的農產品、農產加工品,還包括商品化以後的休閒農業、生態景觀、農業技術、農村文化、農業體驗、農業形象,甚至農業概念等二、三級產業及服務化、無形化或抽象化之資源,以大幅擴大利潤來源。
九.不斷與時俱進:由於時代變動快速,消費者偏好的改變也有加快的趨勢,產品生命週期則相對縮短了,因此對於商品及其行銷策略亦必須隨時配合新興潮流、技術、媒體及通路等進行調整,經常以新形象包裝吸引消費者的眼光與荷包。
十.輔以法規制度:如前所述,發展知識經濟各階段均需有不同的運作機制、法規制度與組織機構之配合,此一方面需要政府部分的積極參與。
肆.農業知識經濟發展步驟
農業知識經濟的推動,可在行政院「知識經濟發展方案」所建構的資訊網路建設、智慧財產保護法規、創投事業發展環境及社會基礎建設等有利環境下,加強以下的機制與措施:
一.知識產業化方面
(一)農業知識的外顯化:有系統地協助將本土性特產、藥膳、農村文化傳統、特有景觀、農產加工品、休閒農業、農業技術、農村文化、農業體驗、農業形象及農業試驗研發成果等加以文件化或顯性,使能夠具體描述、傳達(遞)、複製及保護。
(二)外顯知識的產權化:利用專利法、商標法、植物種苗法、著作權法、營業秘密法、公平交易法等智慧財產法律或商業技術等將外顯化的農業知識加以保護,並進一步變成財產權,使得可以擁有、使用、經營、交易與處分。
(三)智慧財產的價值化:因為智慧財產權大部分為無形資產,若要有價值,還必須有客觀可信的鑑價制度,或者價格形成機制(例如智財交易市場),以顯示智慧財產權的價值,以作為交易與經營管理的基礎。
(四)推動智財的經營管理:建立便於智財權授權、交互授權、出售、作價投資或設廠生產等智財經營管理的環境。
(五)新創事業的育成與扶助:運用創投基金、資金融資或育成中心等機制,扶助新創事業,或者導引至資金市場,使成長為茁壯之企業,使知識得以商品化或市場化。
二.產業知識化方面
(一) 農業產業升級
以知識經濟的模式,輔導傳統農業經營轉型,朝向市場導向或服務型農業發展。
透過經營診斷及經營管理顧問師等機制強化農業產銷組織功能,加速農業經營組織企業化。
充實「全國農業資訊服務網」、建構農業資訊社群網絡及開發電子商務功能,導引農漁業經營資訊化。
透過認證制度及建立品牌,提昇國產農產品行銷優勢;開創多元化運銷通路,提昇農產運銷效率。
(二)促進研發創新
規劃及調整試驗研究機構,重視研發管理,塑造有利研發環境。
獎勵農企業提高研發經費,提供研發資金之融通或協肋。
推動研發策略聯盟,共享研發及技術資源,提高研發效率。
加強國際技術合作及技術移轉機制,突破國內農業技術研發瓶頸。
伍.結語
在國際農產貿易自由化潮流下,一方面必須開放國內農產品市場,一方面政府已難以再採行一些不符合WTO規範的政策措施來支持農業,因此農業必須有新思維,在不違反WTO農業相關規範的情形下,尋找新的發展契機。
而發展農業知識經濟,很適合我國此種自然資源不豐富,但農業發展經驗豐富之國家,不但不違反WTO農業相關規範,更可透過與智慧財產權相關之貿易協定(TRIPs)來保護國內農業之智慧結晶,實值得我們做為努力的方向。本文僅先對如何發展農業知識經濟做一概略介紹,未來將針對每一環結之具體作法加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