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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知識家
加入WTO農業有何影響?
發問者:蔡*宏
發問日期:2007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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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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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門級會員
就係愛台灣啦 發表於 2007/12/05
加入WTO後因關稅減讓及市場開放將使得農產品之進口量增加,導致國內部分農產品之產量減少,使得農業產值減少。但另一方面因國內產業結構調整,及其他國家開放市場或有利部分產品增加生產。
為評估加入GATT後農業產值所受到之影響,農委會曾在不同談判結果的假設下,以計量模式推估農作物、畜產、漁產三大類產業之產值變動。不過,由於未來市場的變動受到該項產品本身需求彈性、代替品之交叉彈性、消費者購買行為等諸多因素之影響而且有其不確定性,因此在不同的假設條件常會得出不同的評估結果(再者由於談判尚未結束,因此評估結果未來仍有可能變動)。
根據農委會1994年的估計,若於1995年能加入WTO其第一年將使農、畜、漁總產值減少新台幣276~330億元,較1993年農、畜、漁總產值減少7.5%~9.0%;第六年(2000年)將使農、畜、漁總產值減少466~551億元,較1993年農、畜、漁總產值減少12.8%~14.9%。不過,由於國內農業部門中個別產品產業之發展水準
農產品方面(1) 稻米因日本、韓國已接受烏拉圭回合協議,採取限量開放,我國亦將無法避免。
(2) 蔗糖、花生、紅豆、大蒜、香菇、金針、馬鈴薯等產品之國內價格為國際價格之2~4倍,開放進口所受之衝擊較大。花生、紅豆、大蒜為雲林、屏東等地區農民所賴以為生者,當地缺少替代性作物可以轉作,開放進口之影響,應予重視。
(3) 水果中葡萄、柑桔、龍眼、荔枝及其他地區性特產仍具競爭力,但東方梨、桃、李、葡萄柚、柿子、蘋果等溫帶水果,及香蕉、芒果、蕃石榴、柚子、椰子等熱帶水果,我國之生產成本較主要生產國家為高,比較缺乏競爭
畜產品方面(1) 豬肉:我國養豬事業雖具有競爭能力,但目前管制進口之腹脅肉在國外為低價肉品,但國內價格偏高約為國際價格之5~2倍;開放進口後,對養豬事業有不利影響。近來又因遭逢口蹄疫病感染事件影響,外國要求開放進口壓力更大。
(2) 雞肉:國內雞肉價格為美國、泰國等國之 1.2~2倍,故未來若開放進口或採關稅化措施,養雞業之調適將頗為艱苦。
(3) 火雞肉:火雞肉目前限由美國進口(但進口量不多),而實際上亦以美國為主要供應國,開放應無重大影響。
(4) 液態乳:國內乳品以發展液態乳為主,由於鮮乳不易久藏,未來國產鮮乳尚能維持,至於保久乳在市場開放後恐將為進口品替代。
漁產品方面
目前漁產品除鯖、參、溫類及魷魚等四種外,均可自由進口,且我國為漁產品出口國,在國際市場仍具競爭力。前述四種漁產,北歐、日、韓等同類漁產品對我形成威脅;惟漁產品不屬於烏拉圭回合農業協議規範項目,因此可以爭取維持較高之保護程度。
目前兩岸均同時尋求加入WTO,其後兩岸若開放直接貿易,對台灣農業發展將直接產生衝擊。根據邱毅(1994)、陳凱俐(1996)之研究指出,由於兩岸在生活習慣上的相似、地理位置的相近及農業資源稟賦的差異性,加上中國大陸農業生產成本及價格低廉,兩岸入會後彼此之貿易數量勢將急遽增加。此一結果,將更提高雙方之貿易依賴度(而台灣對中國大陸之依賴遠大於中國大陸對台灣之依賴),可能使台灣自中國大陸進口更多農產品;即使未來透過兩岸協商,在中國大陸出口適量約束的承諾下開放進口,對台灣農業之衝擊仍大。而自中國大陸進口增加所致之農業生產遽減,勞動及土地為加入WTO後衝擊最大之投入因素。
因此,兩岸進入WTO後,我國是否對中國大陸排除適用WTO條款,即於入會議定書中以國內貿易為由申請保留,或引用WTO協定第13條(原GATT第35條互不適用原則)及第21條(有關國防安全之例外規定)等規定,則又是一項高難度的問題。因為,若適用WTO之規範,則國內農業發展勢必無法與之競爭;若排除履行WTO規定之義務,中國大陸之態度及WTO成員國看法如何亦是值得重視的問題。
為評估加入GATT後農業產值所受到之影響,農委會曾在不同談判結果的假設下,以計量模式推估農作物、畜產、漁產三大類產業之產值變動。不過,由於未來市場的變動受到該項產品本身需求彈性、代替品之交叉彈性、消費者購買行為等諸多因素之影響而且有其不確定性,因此在不同的假設條件常會得出不同的評估結果(再者由於談判尚未結束,因此評估結果未來仍有可能變動)。
根據農委會1994年的估計,若於1995年能加入WTO其第一年將使農、畜、漁總產值減少新台幣276~330億元,較1993年農、畜、漁總產值減少7.5%~9.0%;第六年(2000年)將使農、畜、漁總產值減少466~551億元,較1993年農、畜、漁總產值減少12.8%~14.9%。不過,由於國內農業部門中個別產品產業之發展水準
農產品方面(1) 稻米因日本、韓國已接受烏拉圭回合協議,採取限量開放,我國亦將無法避免。
(2) 蔗糖、花生、紅豆、大蒜、香菇、金針、馬鈴薯等產品之國內價格為國際價格之2~4倍,開放進口所受之衝擊較大。花生、紅豆、大蒜為雲林、屏東等地區農民所賴以為生者,當地缺少替代性作物可以轉作,開放進口之影響,應予重視。
(3) 水果中葡萄、柑桔、龍眼、荔枝及其他地區性特產仍具競爭力,但東方梨、桃、李、葡萄柚、柿子、蘋果等溫帶水果,及香蕉、芒果、蕃石榴、柚子、椰子等熱帶水果,我國之生產成本較主要生產國家為高,比較缺乏競爭
畜產品方面(1) 豬肉:我國養豬事業雖具有競爭能力,但目前管制進口之腹脅肉在國外為低價肉品,但國內價格偏高約為國際價格之5~2倍;開放進口後,對養豬事業有不利影響。近來又因遭逢口蹄疫病感染事件影響,外國要求開放進口壓力更大。
(2) 雞肉:國內雞肉價格為美國、泰國等國之 1.2~2倍,故未來若開放進口或採關稅化措施,養雞業之調適將頗為艱苦。
(3) 火雞肉:火雞肉目前限由美國進口(但進口量不多),而實際上亦以美國為主要供應國,開放應無重大影響。
(4) 液態乳:國內乳品以發展液態乳為主,由於鮮乳不易久藏,未來國產鮮乳尚能維持,至於保久乳在市場開放後恐將為進口品替代。
漁產品方面
目前漁產品除鯖、參、溫類及魷魚等四種外,均可自由進口,且我國為漁產品出口國,在國際市場仍具競爭力。前述四種漁產,北歐、日、韓等同類漁產品對我形成威脅;惟漁產品不屬於烏拉圭回合農業協議規範項目,因此可以爭取維持較高之保護程度。
目前兩岸均同時尋求加入WTO,其後兩岸若開放直接貿易,對台灣農業發展將直接產生衝擊。根據邱毅(1994)、陳凱俐(1996)之研究指出,由於兩岸在生活習慣上的相似、地理位置的相近及農業資源稟賦的差異性,加上中國大陸農業生產成本及價格低廉,兩岸入會後彼此之貿易數量勢將急遽增加。此一結果,將更提高雙方之貿易依賴度(而台灣對中國大陸之依賴遠大於中國大陸對台灣之依賴),可能使台灣自中國大陸進口更多農產品;即使未來透過兩岸協商,在中國大陸出口適量約束的承諾下開放進口,對台灣農業之衝擊仍大。而自中國大陸進口增加所致之農業生產遽減,勞動及土地為加入WTO後衝擊最大之投入因素。
因此,兩岸進入WTO後,我國是否對中國大陸排除適用WTO條款,即於入會議定書中以國內貿易為由申請保留,或引用WTO協定第13條(原GATT第35條互不適用原則)及第21條(有關國防安全之例外規定)等規定,則又是一項高難度的問題。因為,若適用WTO之規範,則國內農業發展勢必無法與之競爭;若排除履行WTO規定之義務,中國大陸之態度及WTO成員國看法如何亦是值得重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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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門級會員
roger 發表於 2007/12/05
加入WTO, 台灣農業受到他國低價產品之衝擊! 可從產品優勢和地理優勢兩方面來做:產品優勢方面, 若將特色農產品再予技術昇級, 則可在國際上占有一定市場! 地理優勢方面, 國內市場則需強調"在地新鮮"和"多元體驗", 因為這兩項都是台灣農業的利基, 更是他國產品辦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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