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輸入攜帶植物或未申請檢疫依法裁處 有效防範有害生物入侵
近年來網路購物盛行,民眾為獲得國內沒有的珍稀物種或為了以更低價格購入,常自網站購買後擅自輸入或入境時違規攜帶來自中國大陸、美國、日本或其他國家之昆蟲、植物及其產品,例如甲蟲、多肉植物及具繁殖力種子等,經查獲者依植物防疫檢疫法裁處或移送法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呼籲民眾及入境旅客切勿隨意輸入植物檢疫物,以免觸法。
一般網購商品多利用快遞或國際快捷郵件等方式交寄,因購買人對相關法規不瞭解或貪圖一時便利,常未依規定誠實申請檢疫,並以其他物品名義報關輸入,試圖規避檢疫。經防檢局統計,106年度計裁罰快遞違規輸入植物及其產品159件,其中以活植株94件最多,並有6件因屬禁止輸入或附帶土壤植株之違規案件涉及刑責,經法院判處拘役20至55天;另外,106年以國際快捷郵件方式違規輸入之植物及其產品計1,658件,均以銷燬或退運處理。防檢局現已著手修正「植物防疫檢疫法」部分條文,未來將會強化郵包輸入之管理,民眾寄遞輸入檢疫物前應事先申請許可,如收取未經檢疫之郵包亦應主動向防檢局申請檢疫。
此外,防檢局於主要國際機場及港口均配置檢疫犬組偵測入境旅客攜帶之行李,近年曾多次於旅客自越南、菲律賓及緬甸等國攜帶之芒果、蘭撒果等新鮮果實中,發現番石榴果實蠅,即時阻絕該等重要檢疫有害生物於境外,確保我國番石榴、芒果及棗等果樹產業之生產安全。臺灣是番石榴果實蠅非疫區,一旦傳入危害後果不堪設想,也將影響我國水果外銷。
輸入或攜帶植物檢疫物入境,應主動申報,避免受罰
防檢局籲請民眾,輸入植物檢疫物,應檢附相關文件申請檢疫;而旅客如攜帶植物檢疫物入境,亦應主動申報或丟棄於農畜產品棄置箱。若未申請檢疫,經查獲後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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