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農地要到那問?
買農地要到那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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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買農地,我的經驗是...
選定你要買地的區域,然後直接問當地的居民
這通常很有效,因為人口少大家認識都會多少知道
或者是看看當地是否有出售的招牌
這個也很直接有效
農地買來可以蓋農舍或農業設施。
但是蓋農舍有一些條件:
一、農地要大於756坪。
二、農地取得後需滿兩年。
三、起造人需在地縣市戶籍滿兩年
四、起造人本身無農舍
五、農地上要種植農作物
合法的建築物當然不會被拆,違法的也不一定會拆,只要沒人檢舉。
﹙1﹚農業用地,只要具備農用之事實〈註:隨便種二棵樹就可以了〉,且係移轉於自然人時,不論該自然人是否具備農民身分,均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2﹚農業用地中之非耕地移轉於私法人應課徵土地增值稅。﹙3﹚農業用地中之耕地不得移轉於私法人,故無課徵土地增值稅與否之問題。﹙4﹚農業用地中之耕地於移轉予經許可之農企業法人時,仍須課徵土地增值稅。
根據農舍興建管理辦法:
1.申請人以具農民身份為限〈資格限制很低,就算是科技新貴只要說你想種菜也可以取得資格〉,如為非農民或農企業法人等,仍不得申請興建農舍。
2.且農舍起造人應為該農舍坐落土地之所有權人。
3.農業用地確實供農業使用。
4.無自用農舍而需興建者。﹙此部分應由申請人向主管機關申請證明為之─無農舍證明﹚
5.須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且不能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
6.已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不得重複申請。
7.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滿五年始得移轉。但因繼承或法院拍賣而移轉者,不在此限。
8.農舍應與其坐落用地併同移轉或併同設定抵押權。
9.取得農地範圍,包括耕地與非耕地在內。
只要符合以上條件,當然也都可以蓋農舍的。
現在買農地的資格放寬很多,不過最需要注意的就是購買的是都市計畫內還是都市計畫外的農地;都內的農地可不限坪數分割,都外則須756.25坪以上才得分割出一筆地。以及前次移轉是否為89年1 月前,因為89年1 月前取得之農地可以與原地主協商配蓋,不然就要等取得二年後才能蓋,也要記得先設籍在農地所在縣市二年。
其它的問題可以參考營建署的官方網站,有一些法規資料庫可以參考。
(一)事前應先調查農地的地形、位置、現狀及界址,最好向地政機關申請地籍圖謄本,了解是屬都計內或都計外,且詳查土地登記簿謄本。
(二)買賣契約應與農地所有權人或所有權人正式委託的代理人訂立,否則該買賣契約無效。該筆農地上如設定有抵押權登記,應先要求農地所有權人在限定時間內塗銷該抵押權,以免買賣成立後,出賣人取得買賣價款後,一走了之。
(三)購買農地時,應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申請書及承諾書。
(四)參考附近已成交的實例價格,或參酌政府當年公告的土地現值予以決定農地成交價。農地上如有設定地上權、典權或訂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或訂有其他租約,則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購買這塊土地的權利。
二、蓋農舍的限制為何?
資格限制興建農舍的起造人資格必須全數符合下列五點:
一.成年的限制:
年滿20歲以上或未滿20歲已結婚者
二.土地登記與戶籍設籍滿兩年的限制:
起造人的農地與住所必須位於同一直轄市、縣市範圍內,且土地登記與戶籍登記均應滿兩年以上。
三.面積限制:
申請興建農舍的農地面積不得小於0.25公頃(約750坪)
四.無自用農舍:
起造人必須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範圍內沒有自用農舍
五.農地農舍合一:
起造人必須是農地所有權人,而且農地的確供農業使用
除此之外,申請興建的農地,在扣除興建農舍的面積後,剩餘提供農業生產使用的土地應是完整區塊,且不得低於該筆農地面積的百分之九十(建蔽率不得高於百分之十)。
實務上,目前相關配套法令未完整公佈,造成各建管單位並不核發,凡於農發條例修正後才取得的農地想蓋農舍的建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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