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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知識家
小地主大佃農租金合理嗎?
發問者:slin
發問日期:2008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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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農委會推出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每公頃年租金2萬~9萬,這種金額的最高額,跟目前農田休耕轉作補助金額差不多,甚至最低額比轉作還少很多,那會有多少農民肯將農地出租?是不是金額太少了?
2.小地主大佃農,大佃農真的會種植技術?
傳統老農家對於自己的田地,有其深厚的情感,也有其專門且固執的農田保護法.對於農地承租人施種法如有違其愛田之心,或者將原本農田良好土質給糟蹋了,那豈不違政府的一番美意,萬一老農看到了又無力阻止(因使用權在承租人)給氣出病來豈不壞哉?是不是要求承租人需有技術養成期或相關經驗?為老一輩擔憂的農村子女.
本篇討論
3 則
達人級會員
oldlin 發表於 2008/11/14
根據農委會的統計,2007年台灣休耕農地達22.3萬公頃,比7年前成長了70%。為了活化休耕地,農委會推動「農地銀行」,提供農地買賣租賃的資訊及仲介平台,讓有意出售、出租或購買、租用農地者,很快找到交易的對象。
而廖處長進一步指出,新政府提出的「小地主大佃農」制度,為一種創新的思維,主要是為了鼓勵無力或無意願耕作的地主將農地出租,由有心想要從事農業的青壯年農民、產銷班、及農民團體與農企業公司,透過這項制度得到政府的協助,長期租用農地擴大農業經營規模,並朝向專業化、效率化及企業化經營,提昇農業經營效率和國際競爭力。
老農福利不減少 閒置土地獲得利用
「小地主大佃農」最大的特色在於,活化農地利用、降低農業生產成本,並調整農民勞力結構及整體產業結構。農委會企劃處蔡秀婉技正指出,目前的農地租賃情形多屬短期或以口頭約定方式承租,這種農地租賃型態,使耕作者無法有效降低生產成本和進行整體行銷策略規劃,要如何擴大或進行農產品銷售管道佈局,也是一大問題。
「小地主大佃農」這項制度,將提供公開透明租賃環境,並建立專案融資與產銷輔導等優惠措施,讓有心擴大經營的農業經營者得以降低成本,也讓閒置的土地獲得更好的利用。
不過,想要擴大經營,土地卻得來不易。中國人「有土斯有財」的觀念,讓很多老農即使已經不事農業生產,仍不願出售或出租土地。他們擔心農地出租會受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限制,或者遭到租用者亂倒廢棄物或盜採土石,使得祖先流傳下的資產租出去卻收不回來。此外,出租農地恐喪失農保資格,也使得老農出租土地意願低落。
對於這些問題,農委會企劃處蔡秀婉技正表示,制度上將透過農會協助,加強出租農地的巡視,且農委會將針對政策內涵進行宣導,緩解農民對土地無法收回的疑慮。此外,農委會目前已提出農民保險條例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中,讓老農於符合一定條件下,即使將土地全部出租,還是保有農保的資格,亦可繼續支領每月6000元老農津貼。
另一方面,雖然「小地主大佃農」鼓勵老農退休,把土地長期出租給青壯年的專業農民,活化農地利用,但是對待老農的福利及態度,卻不因此而改變。學者建議,應讓老農在出租土地後,仍以農業輔導者的身分,提供租用農地者顧問諮詢,並且規劃老農可參與的社區生活環境,讓老農不至因此遠離其長期投入的農業生活。
「小地主大佃農」制度牽涉層面廣,卻是農委會為求農地活化利用的一項有力措施。目前包括台灣稻農公司、斗南鎮農會等,皆有成功透過租賃農地擴大農業經營規模的經驗,農委會也將於今(2008)年在全台10個地區試辦這項制度,透過計畫式的引導與協助,減少農地休耕閒置,活化農地資源,進而協助農業經營者朝向企業化、集團化與規模化經營,促使農業轉型升級,提高整體農業競爭力。
而廖處長進一步指出,新政府提出的「小地主大佃農」制度,為一種創新的思維,主要是為了鼓勵無力或無意願耕作的地主將農地出租,由有心想要從事農業的青壯年農民、產銷班、及農民團體與農企業公司,透過這項制度得到政府的協助,長期租用農地擴大農業經營規模,並朝向專業化、效率化及企業化經營,提昇農業經營效率和國際競爭力。
老農福利不減少 閒置土地獲得利用
「小地主大佃農」最大的特色在於,活化農地利用、降低農業生產成本,並調整農民勞力結構及整體產業結構。農委會企劃處蔡秀婉技正指出,目前的農地租賃情形多屬短期或以口頭約定方式承租,這種農地租賃型態,使耕作者無法有效降低生產成本和進行整體行銷策略規劃,要如何擴大或進行農產品銷售管道佈局,也是一大問題。
「小地主大佃農」這項制度,將提供公開透明租賃環境,並建立專案融資與產銷輔導等優惠措施,讓有心擴大經營的農業經營者得以降低成本,也讓閒置的土地獲得更好的利用。
不過,想要擴大經營,土地卻得來不易。中國人「有土斯有財」的觀念,讓很多老農即使已經不事農業生產,仍不願出售或出租土地。他們擔心農地出租會受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限制,或者遭到租用者亂倒廢棄物或盜採土石,使得祖先流傳下的資產租出去卻收不回來。此外,出租農地恐喪失農保資格,也使得老農出租土地意願低落。
對於這些問題,農委會企劃處蔡秀婉技正表示,制度上將透過農會協助,加強出租農地的巡視,且農委會將針對政策內涵進行宣導,緩解農民對土地無法收回的疑慮。此外,農委會目前已提出農民保險條例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中,讓老農於符合一定條件下,即使將土地全部出租,還是保有農保的資格,亦可繼續支領每月6000元老農津貼。
另一方面,雖然「小地主大佃農」鼓勵老農退休,把土地長期出租給青壯年的專業農民,活化農地利用,但是對待老農的福利及態度,卻不因此而改變。學者建議,應讓老農在出租土地後,仍以農業輔導者的身分,提供租用農地者顧問諮詢,並且規劃老農可參與的社區生活環境,讓老農不至因此遠離其長期投入的農業生活。
「小地主大佃農」制度牽涉層面廣,卻是農委會為求農地活化利用的一項有力措施。目前包括台灣稻農公司、斗南鎮農會等,皆有成功透過租賃農地擴大農業經營規模的經驗,農委會也將於今(2008)年在全台10個地區試辦這項制度,透過計畫式的引導與協助,減少農地休耕閒置,活化農地資源,進而協助農業經營者朝向企業化、集團化與規模化經營,促使農業轉型升級,提高整體農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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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級會員
supply 發表於 2008/11/12
是啊~所以一個政策真的要面面俱到!以免反而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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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義 發表於 2008/11/11
呵呵!!您所言的正是另一種參考點!!我也這麼覺得!!但政策制定後總有人會去參與的!!畢竟決定權在地主啊!!可能有些年事已高又後繼無人的狀況!!捨不得被荒廢出租的也不一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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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人級會員
new 發表於 2008/11/25
嗯~這觀點也沒錯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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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人級會員
craig 發表於 2008/11/11
說實在身為都市長大的我很嚮往有一塊地過過農村生活,過著自己自足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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