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栽培模式蕎麥生產成本收益分析
文/ 陳世芳、林訓仕、張金元
為提高國內糧食自給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全面推動農糧產業省工機械化及設備現代化,獎勵種植具進口替代性之作物。蕎麥原為臺灣中部地區水田秋冬裡作作物,兼具糧食、蜜源、景觀、覆蓋、綠肥及保健等用途的經濟作物,播種期為10 月下旬至11 月下旬,栽培至採收約3 個月,經過農政單位數十年品種改良與栽培推廣,改善國產蕎麥單位面積產量偏低的問題,推廣種植面積由90 年8.01 公頃,擴增至110 年467.55 公頃,促使國產蕎麥在市場占有約28.6%。
產地調查彰化縣蕎麥產銷班110 年期農民於裡作蕎麥生產成本,樣本農戶於二期作水稻收穫後,與農會契作苦蕎25 公頃、甜蕎36公頃,並參與產銷履歷驗證。由表1、表2 生產成本收益分析可知,平均每公頃田間收穫產量甜蕎為1,750 公斤、苦蕎為1,600 公斤,換算為蕎麥乾重產量為1,400 公斤及1,280 公斤,收穫後由產銷班自行乾燥脫殼後,再將成品蕎麥粒裝袋,由農會以契作價格40 元/ 公斤收購,甜蕎總生產費用為41,514 元/ 公頃,生產成本需29.7 元/ 公斤,粗收益可得56,000 元/ 公頃,扣除生產成本之本期所得25,586 元/公頃,若加計產銷履歷之補助收入後本期所得為70,666 元;苦蕎總生產費用為41,414 元/ 公頃,生產成本需32.4 元/ 公斤,粗收益可得51,200 元/ 公頃,本期所得20,886 元/ 公頃,若加計產銷履歷之補助收入後本期所得為65,966 元。甜蕎與苦蕎生產成本結構均以機工費最多占38%,其次是地租占36%,再其次是肥料費占9%,惟產銷班農民年齡普遍在60 歲以上,需委託契作主體協助產銷履歷資訊登打等工作,在收購約定則將產銷履歷登打補助收入轉為其代辦費用。
受訪產銷班栽培蕎麥逾20 年,班員間互相合作且長遠經營的規劃下,除了自行留種供班員栽種外,陸續購置田間整地機械、乾燥及加工脫殼機械,讓班員得以較優惠的成本統一代耕與乾燥加工,交貨品質整齊一致,自行乾燥後銷售給契作之農會與食品加工業者,可較一般未乾燥直接出售方式之價格佳。
由於農委會大力推動作物產銷履歷驗證,未參與產銷履歷驗證之栽培戶已逐漸少於產銷履歷驗證栽培戶。因此,僅以二林鎮二農戶分析110 年期產銷履歷與慣行栽培之苦蕎生產成本收益,獲知產銷履歷農戶之產量較慣行栽培戶每公頃多80 公斤、肥料費減少3.3倍,產銷履歷農戶總生產費用41,414 元/ 公頃,慣行栽培戶48,176元/公頃,每公斤生產成本較慣行栽培少7.7元(表1),兩者售價相同,但產銷履歷農戶以自行乾燥後出售,本期所得( 不含補助收入) 較慣行栽培者以直接出售方式多出10,510 元/ 公頃,且加計產銷履歷補助收入後可增加至65,966 元( 表2)。
蕎麥生產成本之變動,主要係受肥料使用量、產量多寡、不同品種、栽培技術及氣候環境之影響。不論苦蕎或甜蕎之農戶以自行乾燥出售較直接出售者價格與收益較高,自行乾燥出售者需付出尋找銷售通路之心力,購置碾製設備及增加冷藏之費用,相對可以創造產品的附加價值。因此,若能擴增銷路、留住客源並穩定銷售,自行乾燥銷售蕎麥的農業經營模式,將有助於提升農業所得,配合農委會稻作四選三與大區輪作計畫獎勵措施,值得於冬季裡作期間推展善加利用土地與綜合策略規劃,增加農民收入。蕎麥極易受到國際原物料供需波動與進口產品之價格競爭,輔導單位除持續推行獎勵補助措施外,應結合食農教育、低碳食物里程課程、開發保健營養食品及鼓勵經營者參與特色雜糧產業策略聯盟整合各項資源,推廣生態景觀益處與環境永續發展的觀念,進而促使蕎麥農業經營外部效益能為社會大眾重視,並願意支付相對應的價格,用行動支持國產蕎麥的發展。
知識樹分類
消費者知識庫 > 農藝類
消費者知識庫 > 土壤肥料類
消費者知識庫 > 農業經濟與推廣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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